(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7年度“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即将到来。为净化“双11”集中促销活动期间的网购环境,让消费者放心消费,工商总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责做好监测监管工作,提前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工商总局要求各地提前采取行政告诫、联合座谈约谈、发布典型案例、加强警示宣传、强化监测监管等方式,督促指导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组织者和经营者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做到“七不得”,即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
目前,由工商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食药监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邮政局等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合督查组,正在对部分省市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进行集中督查。督查组将在“双11”前实地调研指导京东商城、亚马逊、当当、聚美优品、1号店、携程、苏宁易购、途牛、阿里巴巴、网易考拉、网易严选、唯品会等平台(网站),了解“双11”企业开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和风险防范措施准备情况,针对问题进行行政指导,对企业加强自治、落实平台责任、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提出要求,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来源:中国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