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2019年2月21日,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http://show.s.315.100ec.cn/)接到用户对“转运四方”的投诉,称商品运输需支付运费,售后告知自提。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汤先生于2018年11月在国外网上买了维生素类并委托“转运四方”转运到国内,订单号为DD181207783571。
汤先生在国外网上买了维生素类并委托“转运四方”转运到国内,并于12月7日支付转运费75.6元;到达国内后,因包裹中含有鱼油,不能走电商清关,联系转运四方客服,客服说改邮政清关,12月21日我支付运费差价62.15元。1月2日联系客服,客服说包裹超重要分箱。又支付分箱费30元。于1月10日支付转运费40.5元(分出的一箱单号为DD190109801373,该箱不含鱼油),支付税费后该单已于1月16日收到。而包含鱼油的一箱(单号DD181207783571)却一直不运,1月10日才被告知邮政线路已下线,让我自提。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据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监测了解,转运四方、斑马物联网、海带宝、法国快运等是用户投诉的热点海淘转运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制作专题《海淘转运痛点待解 屡屡丢件 拒不赔偿用户怎能安心?》(详见:http://www.100ec.cn/zt/htzy/)。(文/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