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摘要:日前,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就“万色城上市失败”采访时认为,据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中规定,同时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的特征,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从万色城目前的模式来看,其存在入门费和层级式管理,但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的特征并不明显,因此不能就此定性其为“传销”。
姚建芳提醒,最终是否被定性为“传销”的关键还是要看是否满足“拉人头”、“交入门费”、“团队计酬”三个要素,消费者在参与社交电商时需谨记这几点。
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社交电商“万色城”赴港上市失败 专家提醒,该领域频现上市潮频收罚单,应擦亮眼睛躲开陷阱》
近日,有消息传出社交电商万色城向港交所递交的招股书已满6个月,目前已失效,意味着首次赴港上市失败。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社交电商领域既频现上市潮、融资潮,同时也频收罚单。业内专家表示,社交电商火爆发展,但多级分销、拉人头等涉嫌传销的质疑从未中断,在接触这类电商平台时,应擦亮眼睛。
有“变相收取入门费”之嫌
万色城首次赴港上市失败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万色城2009年成立于青岛,从事电商业务,后将所有业务搬至杭州,至今发展成社交电商公司。万色城的产品组合包括以益生菌为主的保健品及美容产品。公开信息显示,截至去年11月26日,万色城共进行4轮融资,总融资额约4716万美元。
对于其赴港IPO失败的原因,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律师认为,从业务模式来看,万色城需要大额购货和一笔不菲的创业费才能获得优惠购物的资格,这种模式近似于“拉人头”的传销模式;其次,以自营品牌保健品、化妆品为主,第三方品牌商品较少的商品结构构成,也与传统传销所售商品类型类似;再次,在市场份额远低于同业其他平台的情况下,毛利润不低反高。以上三点,不免会引发审批机构对其业务合规性的疑虑。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圣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伟认为,万色城毛利大部分来自于收取各种服务费,而商品销售的导向过低,有变相收取入门费之嫌,是其无法成功上市的原因之一。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万色城最突出的风险是过于依赖有限的供应商为自有品牌业务供应产品,此外,市场覆盖率及知名度乃至受欢迎程度都不及其他社交电商“前辈”。
参与社交电商需谨慎避坑
同时具备这三样涉嫌“传销”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社交电商“冰火两重天”,一方面拼多多、云集、蘑菇街等头部社交电商平台纷纷成功上市,而好衣库、贝店等也获得不菲融资;另一方面云集微店、花生日记先后被爆出收到监管罚单,更有平台因网络传销被警方端掉。以万色城为例,其发展早期建立了“客户-实习店主-网商”的层级式管理模式。
在万色商城APP一次性批量购买超过1万元的客户可成实习店主。每6个月购买合计达到3万元的实习店主才可继续维持实习店主身份。而实习店主通过支付一笔一次性的创业费,就可以成为网商。该模式近似于“拉人头”的传销模式。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认为,据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中规定,同时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的特征,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从万色城目前的模式来看,其存在入门费和层级式管理,但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的特征并不明显,因此不能就此定性其为“传销”。
姚建芳提醒,最终是否被定性为“传销”的关键还是要看是否满足“拉人头”、“交入门费”、“团队计酬”三个要素,消费者在参与社交电商时需谨记这几点。(来源:《扬子晚报》;文/李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