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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7日 09:26:01

(网经社讯)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8〕101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推动、鼓励创新、规范引导的要求,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大力推进电子商务政策、模式、管理和服务创新,加快构建和完善电子商务产业体系,推动我市

(二)总体目标。到2022年,建成1-2个对行业发展具有明显带动作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专业电子商务平台,打通市、县、乡、村四级电商服务体系,建立一个数据共享、资源共用的电商服务平台,引导我市传统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管理水平,推动整个行业稳定、快速发展,力争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普及电子商务应用

1.提升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一是支持传统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围绕企业业务流程改造和提升管理信息系统,积极发展电子商务;二是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大型企业依托自身品牌,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开展网络零售、网上订货和洽谈签约等,建设面向行业和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平台,拓展网上交易,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协同运营,满足消费者多元化、个性化需求;三是鼓励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通过自建、合资、合作等方式,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创新应用。支持有条件的连锁企业、专业市场等依托原有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商业资源开展网络零售业务,进一步发展集电子商务和城市配送为一体的同城购物模式;四是选择应用电子商务规范化水平高和代表性强的骨干企业,研究推广成熟运作模式,带动市内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经营行为,推动整个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打造本区域特色专业电子商务平台。以市场为导向,借鉴发达地区成功经验和经营模式,在现有基础上,调整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乡(镇)级站、村级点运营模式,支持县区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真正发挥“上行下销”作用,鼓励有实力、有意愿的本地企业与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合作,设立集快递、电商服务、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为一体的乡(镇)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点,盘活电商三级服务体系。在整合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体系基础上,采取“资源优先发展”理念,即在有产业的乡(镇)村,依托现有电商服务站点,设立集电商服务、农产品上行、快递收发、便民服务为一体的乡(镇)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点,实现村级电商服务点既能购买生产生活资料,又能销售自产产品的目标;在产业较为匮乏的乡(镇)村,电商服务站点与小卖部、文印店等其他实体产业融合,与“京东惠民小站”项目结合,盘活电商服务站点,使其能为本区域内村民提供电商服务。逐步使运营模式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使其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农产品经营者开展网络零售、大宗批发、网上预订、生鲜配送等电子商务业务,加快构建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加快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拓展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功能,促进快递服务与农村电子商务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引进推广旅游电商模式。在“互联网+”背景下,旅游电商的发展已由单一的车票、机票预订业务拓展到酒店、景点、美食推荐等综合业务,借鉴成熟经验,大力发展市内景点旅游、农家乐休闲旅游等休闲旅游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网络团购,引进知名团购平台,将全市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知名特产店、特色美食城和风景区纳入团购平台,让来天水的消费者享受团购优惠消费,带动天水经济发展。(牵头单位:市文旅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落实跨境电子商务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积极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通关、结汇、退税等“一站式”服务。以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建设为契机,建立天水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积极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开展电子商务合作,打造对外开放的“网上丝绸之路”。加快推动传统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各类经营主体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天水海关、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完善电商服务体系

1.推动配送车辆规范运营。鼓励各快递服务企业对快递车辆实行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加强对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支持快递企业为快递服务车辆统一购买交通意外险;引导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型,推动配送车辆标准化、厢式化、清洁化。鼓励快递物流领域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满足更高排放标准的燃油汽车,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鼓励企业综合运用电子商务交易、物流配送等信息,优化调度,减少车辆空载和在途时间,整合农村物流配送体系,解决最初和最后“一公里”问题。(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推进电子商务专业服务。发挥电子商务发展协会作用,调研筛选有强烈电商认知的龙头企业纳入协会,高效打造产业电商融合示范企业,植入新产品、新营销、新模式、新仓储的理念,鼓励引导优势产业延伸产业链,促进行业联合抱团发展,打造或参与平台经济;同时引进和培育一批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企业,开展代运营、咨询培训、市场推介等服务;发展一批能够开展市场推广、活动策划、文案撰写、图片处理等服务的电子商务运营公司和团队,满足不同层次电子商务企业的服务需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加大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微博、微信、QQ群等新型网络媒体和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我市特色产品,提升特色产品的知名度,宣传我市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创新营销模式。鼓励和引导网红或自媒体开展在线直播,对我市农特产品进行直播宣传,打开农产品销售新渠道,提升天水农特产品品牌形象。引导电商企业和从业人员借助“产销大户+电商”、“直播+农业+电商”等新型营销方式,扶持和引导自媒体与直播平台开展合作,形成“社交预热、直播互动、线上成交”销售局面,通过“网红带货”,助推天水农特产品“走出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5.打造天水知名网销品牌。引进果品、蔬菜、中草药深加工产业链条长的企业和项目,不断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打造全国知名的天水特产品牌。依托电子商务发展协会,实施定标定位(即:设定产品标准,树立品牌意识),统一包装,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从产地到消费端的标准化、信息化可追溯体系,以优质的产品赢得消费者信赖,打造集地域化、特色化为一体的天水农产品网销品牌。(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电商人才培养

1.推进电商人才培养培训。加大对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积极整合团市委、市妇联、市人社局等部门培训资源,把引进培养电子商务高端人才和培养大量技能型支撑人才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电子商务培训工作方案》,加强与淘宝大学(甘肃)、省内外其他高等院校联系,以培养电子商务实际操作人员为重点,围绕电子商务政策理论、法律法规、运营管理等开展普及型培训、创业型培训、合伙人培训,通过建立基地、联合办学、长短期培训等各种有效方式,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管理和实训操作培训,加速形成学用结合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机制。(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2.加强电商基础技能培训。通过对相关部门负责人、乡镇负责人、乡村干部、有创业意愿的“两后生”、大中专毕业未就业人员、下岗职工、返乡创业人员等的电子商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电子商务理念,提升电子商务氛围,逐步培养和挖掘一批能够熟练掌握运用网络技术促销农特产品的人才队伍。鼓励高校毕业生、“两后生”、大学生村官、有创业意愿的农村青年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实现就业,增加收入。利用社会力量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网络学校,开展网上培训,建立后备人才资料库。(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大电商监督管理

1.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品牌意识,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强化对农特产品在生产加工、网上销售、流通等环节的监管,确保产品质量,保护天水特色产品口碑;切实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的监督管理,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加强对网销产品和服务的监管,坚决打击网络制假售假违法行为,避免网上市场监管执法缺位,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强化督查落实。将电子商务发展纳入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以销售业绩为主,确定具体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强化对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在落实电子商务工作目标任务、重点措施等方面的督查,及时通报情况,积极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不断完善政策,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团市委、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妇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全市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明确任务分工,细化责任及落实措施,加大协调配合,形成电子商务发展合力,全力推进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

(二)制定发展规划。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坚持分类施策,编制我市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规划(2020—2023),将重点电商项目纳入全市重大项目实施范围,统筹平台建设、重点项目和物流企业布局等工作。鼓励和支持县区政府在城市规划、仓储设施建设等方面,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配套服务,保障开展电子商务所需的仓储配送用地。

(三)落实政策扶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传统企业电商化转型升级和电子商务应用普及推广,统筹安排人才培训、就业、产业扶持。建立和创新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积极推行供应链金融、商业保险理赔等服务,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鼓励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多元化金融服务合作,提升电子商务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

(四)确保电商交易安全。明确电子商务交易各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加强电子商务交易各方信息保护,保障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推动建立电子认证信任体系,推广数字证书在电子商务交易领域的应用。推广应用具有硬件数字证书、采用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可的密码算法的移动智能终端,实现移动金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规模化应用;落实在线支付管理规范和制度,提升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的安全性。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8日(编选:网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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