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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关于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9日 10:03:23

(网经社讯)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六保三促”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电子商务产业质量水平,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资源整合、科学布局原则,突出围绕本地主导产业、特色产品,深化与国内外大型电商企业合作,着力培育各类电商主体,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力争到2022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00亿元,其中工业电商交易额突破8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80亿元、跨境电商交易额突破80亿元。

    二、发展重点

    (一)加快建设电商产业园。充分利用闲置楼宇、废弃厂区等资源,规划建设集创新研发、创业孵化、人才培训等于一体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积极引导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建设电子商务仓储、配送中心、研发中心。深化与京东、阿里等电商企业战略合作,建设市级电商产业示范园;加快引进国际电商龙头企业,建设市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园区。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和产业集群优势,整合电商大厦、创业基地、产教融合基地等各类资源,至少建设1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为辖区内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一站式服务。到2022年,全市入驻园区企业累计达到100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局、市口岸办、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创建特色电子商务平台。结合发展工业互联网,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向平台化转型, 重点培育利华益集团、联合石化、科瑞集团、“大胎网”等石油化工、石油装备、橡胶轮胎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壮大华东石油交易中心“油品汇”、海科“危品汇”等平台。依托智慧物流总部基地和中心城区、东营港、鲁北铁路、广饶等物流园区,建设全市一体化工业物流智慧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鼓励更多企业在淘宝天猫、京东等平台设立旗舰店;培育壮大微商、“黄蓝乡土”等网销平台和集线上线下销售于一体的实体商铺,不断提高整合产业链资源的能力。到2022年,全市入驻平台企业达到15000家,培育电子商务交易额过10亿元的华东石油交易中心“油品汇”、海科优油电子营销综合服务、易瑞跨境电子商务等平台5个、过2亿元的海科“危品汇”、银座家居云商城等平台5个。(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口岸办)

    (三)发展壮大电商龙头企业。坚持引进培育并重,大力促进本土电子商务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实现采购、生产、销售全流程电子商务,着力培育创展置业、华誉集团、胜大超市、智联农创等一批商业模式成熟的电商龙头企业。注重“双招双引”实效,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仓储物流(快递)企业。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到2022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通过自营或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商务达到70%以上,电子商务交易额5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1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口岸办、市投资促进局)

    (四)大力发展农村电商。结合农村产业布局和产业优势,各县区、市属开发区在资金、税收、土地、人才等方面进一步向农村倾斜,补足农村电商发展短板。加大对黄河口大米、黄河口大闸蟹、广饶肴驴肉等特色产品挖掘培育力度,强化特色产品商标注册和质量认证,打造黄河口老粗布、佛头黑陶等一批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建立龙头企业+农户+电商、专业合作社+农户+电商等多种经营模式,扩大“东营特产”影响力,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农民增收。积极培育特色电商小镇、电商村,到2022年,全市认定5个具备地方特色的电商小镇、10个电商村,授予称号并优先推荐省级评定,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建管理局)

    (五)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推动电子商务向餐饮、物流、会展、旅游、教育、医疗、文化、拍卖、服务贸易、社区服务等领域拓展。大力提升旅游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促进黄河风情、乡村民俗、红色文化等旅游资源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积极发展网上展会、网络教育、网上医院等便民服务电商平台。整合邮政、快递、供销社和电商平台资源,构建城乡一体化配送体系。加快推进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和公共服务平台纳入地方公共服务范畴,支持电商、快递进农村,推动快递物流和农村电商协同发展。到2022年,全市网络零售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8%以上,规模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市教育局、市口岸办、市邮政管理局)

    (六)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进中国(东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搭建线上综合服务、线下产业园区“两大平台”,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电商信用、统计监测、风险防控“六大体系”。培育引进5家以上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型企业及综合服务企业,建设3个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到2022年,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初见成效,形成汇集外贸产业链、电子商务服务链、跨境供应链的全方位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全市培育建设科瑞俄罗斯海外仓等10个海外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东营海关、市投资促进局)

    (七)积极发展直播电商。对已具备一定电商直播基础的东营区、河口区、利津县,要采取产品包装、直播带货等多种形式支持电商业主扩大影响、增加销量。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加快电商直播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分别建成特色直播室(馆)3个以上。支持京东、淘宝等在东营打造直播电商基地,吸引和集聚国内优质直播平台、直播机构、服务机构入驻,形成行业集群效应。培育惠泽农业黄河口大闸蟹养殖、北宋镇高家村特色农产品、景明水语小镇名优水产品等一批特色突出、示范性强的农村电商直播基地。推动直播电商赋能各类线下市场(商超、门店、大型批发市场等)和商贸领域转型升级,助力企业多元化开拓市场。开展直播电商公益性培训,引导民众了解直播电商相关知识和技能;每年举办两次全市直播电商创业大赛,提高东营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三、扶持政策

    (一)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和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建立电商园区和平台综合评定体系,每年进行综合考核。对三年(2020-2022年)综合评定位列前3位电子商务园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三年综合评定位列前2位的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二)支持电子商务行业“双招双引”。对行业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市注册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新落户区域总部等重大电子商务产业项目以及引进电子商务高端人才的,参照《东营市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激励政策》(东委〔2018〕9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支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壮大规模。对全市年网络零售额8000万元以上,排名前3位的电子商务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鼓励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销售本地农副产品,对年网络零售额500万元以上,排名前3位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支持电商赋能传统商超,对年网络零售额600万元以上,排名前3位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以上事项不重复奖励。

    (四)支持特色电商小镇、电商村建设。对认定的市级电商小镇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认定的市级电商村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五)支持企业拓展网络市场。支持企业通过互联网开拓国际市场,对企业自建站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宣传推介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最高50%的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已享受其他补贴的不再重复补贴。支持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对首批入驻1688平台的企业,在省补贴50%年费的基础上,再给予50%补贴。举办出口产品线上直播“带货”、电商直播走进外贸企业专项活动,在省补贴直播机构服务费和网红服务费的基础上,再给予补贴。鼓励各县区、商协会、电子商务企业主办或承办电商直播大赛,按照其实际发生费用的80%给予补贴,每次活动不超过5万元,年内累计不超过10万元。以上资金由市、县区(市属开发区)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

    (六)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由东营综合保税区建设东营工业产品跨境电子商务线上推介网站,将橡胶轮胎、汽车零部件、石油装备、精密铸造、高新材料、纺织品等优势产业特色产品上线推介,推动工业产品B2B出口。由市国有平台公司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在中心城区主要商圈、生活圈建设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体验中心,为消费者提供跨境商品线下展示体验、线上下单、线下售后维修等购物体验。

    (七)支持开展电子商务公共性活动。支持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由市、县区(市属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培训计划,按程序批准后,所需费用分别列入市、县区(市属开发区)两级部门预算。鼓励院校、商协会、专业培训机构等开展电商直播、营销策划等培训。

    (八)支持金融企业扶持电子商务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拓专业化、特色化和多样化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帮助我市电子商务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有关责任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的落实计划方案,强化推进措施,加强业务指导,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市商务局牵头,制定电子商务产业统计指标,健全电子商务产业统计体系。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严格执行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考核机制,明确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全面推进发展规划、产业研究、政策制定等工作,确保实现各项目标要求。

    (二)培养和引进电商专业人才。举办线上、线下电商培训班,分级、分类普及电商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东营职业学院、市技师学院、市化工学校等要丰富电商专业课程设置,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等培训机构合作,借助外力培养一批有实战能力的实用型电商人才。推进电商企业、培训机构、相关协会开展电子商务政策运营、操作、售后等业务培训,引导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商从业者返乡创业。加强与科研院所、专业平台的合作,重点引入数据统计分析、活动策划、产品研发、包装设计、宣传推介等高端技能人才,实现“借力发展”“借智发展”,为电商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优化发展环境。要健全服务网络,布局建设镇街、园区电商服务站和村级电商服务点,构建县乡村三级电商管理服务网络。加强网售产品质量监管,建立部门间、区域间网售产品信息监管共享机制和网售产品风险监测、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等机制,推行电商诚信“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欺诈行为,营造诚信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加大对外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我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推介电子商务优秀网站和示范创建典型,强化社会各界和各行各业发展意识、应用电商的意识,为电子商务发展营造浓厚氛围。

    本意见自2020年6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27日。

东营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编选:网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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