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7月14日,海关总署发布《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和《海关支持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的公告,其中提到,支持跨境电商业务,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允许列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的进境展览品,在展览结束后进入区域中心的,对于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商品模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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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对进口博览会备案、展览品审批和准入、进境物资申报、展览品查验与放行、展中监管、展览品处置、记者采访器材分别进行解读。
海关总署明确,国家会展中心通过“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提前完成进口博览会信息海关备案,采取“一次备案、分批提交清单”的方式办理海关手续,确保进口博览会物资抵达口岸后快速通关。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特殊物品等展览品需办理检疫审批的;入境前参展商应当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批同意后方可入境。进口博览会举办期间海关依法派员实地监管。国家会展中心、主场运输服务商以及参展商应当遵守海关对展览品展示、销售的管理规定,配合海关做好监管工作。
《海关支持2020年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共十四条,分别为:发布通关须知,提供详细通关指引;设立常态化机构,随时响应需求;深化科技应用,打造智能化监管服务模式;派员入驻现场,提供服务保障;办展方统一提供税款担保,减轻境外参展企业负担;就近开展验核,提升参展便利化水平;设置专门通道,优先办理手续;固化监管措施,延长ATA单证册项下展览品暂时进境期限;推进准入谈判,扩大进境展览品种类;简化监管手续,方便特殊物品进境;简化入境手续,方便食品化妆品参展;简化出境手续,便利展览品展后处置;支持保税展示展销常态化,扩大展会溢出效应;支持跨境电商业务,推进线上线下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