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导读:2021年3月3日,因不正当价格行为,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橙心优选)、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多多买菜)、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美团优选)、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十荟团)等四家社区团购企业分别处以1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武汉七种美味科技有限公司(食享会)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影响市场竞争秩序 5家社区团购企业不正当价格行为遭处罚
(网经社注:图片采集自市场监管总局)
2020年下半年,部分社区团购企业利用资金优势,大量开展价格补贴,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价格监测线索,先后对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橙心优选)、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多多买菜)、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 司(美团优选)、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十荟团)、武汉七种美味科技有限公司(食享会)等五家社区团购企业涉嫌不正当价格行为立案调查。
据网经社(100EC.CN)了解,以上5家企业在社区团购市场中占有较大份额,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一是通过巨额补贴,存在以低于进货成本销售商品的“低价倾销”行为。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 限公司、北京十荟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社区团购企业为抢占市场,利用资金优势,采取直降、发放优惠券等形式补贴,致使大量商品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如计入 运营、仓储、物流等成本,实际销售收入远低于商品成本,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构成了低价倾销行为。
二是利用价格欺诈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橙心优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美团优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十荟科 技有限公司、武汉七种美味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存在利用标示虚假的原价、折扣,谎称降价等方式诱骗消费者购买;存在未明确标明价格比较划线 价含义等价格违法行为。上述行为属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所指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 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构成了价格欺诈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几方面的情况。一是违法行为对正常市场竞争秩序影响比较大。上述企业低于成本销售商品,补贴范围广、补贴
频次多、补贴金额大,业务量呈现爆发式增长,对农贸市场、集贸场所和小商贩的正常经营活动冲击较大。二是违法行为社会危害后果比较严重。上述几家企业在行
业内影响力较大,拥有庞大的用户量和巨大的市场影响力,其违法行为造成的影响被互联网的规模效应、网络效应迅速放大,覆盖面广、危害后果较为严重。三是违
法行为情节比较恶劣。市场监管总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会后,上述企业补贴金额虽然有所降低,但依然没有全面整改。因此市场监管总局决定依法在法律规
定范围内予以顶格罚款,希望达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个领域的目的。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认为,今年疫情下,社区团购成为“新风口”,互联网巨头带着资本涌入,烧钱抢占市场流量,给深耕社区团购的原生创业企业带来一定冲击,此种恶性竞争方式对行业良性发展而言无异于一种伤害。此次,市监总局对5家社区团购平台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处罚,无疑对行业来说是给各大平台一个“警示”,采用行政处罚方式给社区团购领域现存的低价倾销等滥用自主定价权行为划“红线”,非常明确体现了监管的态度,也给相关企业“警示”。
于此同时,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丁梦丹律师也称,此次各社区团购企业涉嫌低价倾销、价格欺诈被处罚,并非只是在社区团购企业才采取的“低价竞争” 营销手段,而是众多互联网经营者的营销之道,帮助“拉新”、“留新”,快速实现平台私域流量的裂变,盘活流量活跃度,抢占竞争市场“惯常”的营销手段之 一。加之,互联网经营者也愈加重视“流量数据”、“用户数据”的数据权益和财产性权益的保护,也可能会加剧互联网企业之间实施“低价竞争”行为,再进行诸 如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竞争与博弈,进而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等,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丁梦丹指出,此次,市监总局依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所指的欺诈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所指的低 价倾销行为而作出高额的罚款,并非偶然的、突发的事件。而是市监总局剑指互联网经营者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等恶性竞争问题,从获客源头打击违规行为,营 造健康有序营商环境的决心,提前规避互联网经营者利用价格倾销、不当促销等方式独占市场,从而造成一家独大的垄断局面,侵害消费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低价倾销、排他竞争不是良性发展模式
受疫情影响,今年的社区团购“火”出了新高度,显然也超出了许多人的预想。在这场关乎几捆大白菜、几斤水果的生鲜游戏中,除了多点Dmall、你我您、食享会、呆萝卜、十荟团、邻邻壹、谊品生鲜、松鼠拼拼、每日一淘、同程生活等“土生土长”的社区团购电商,阿里的盒马优选、拼多多的多多买菜、美团的美团优选、滴滴的橙心优选...巨头纷纷入局酣战。其中,社区团购混战的“主角们”具体表现为:
6月,滴滴推出社区团购小程序“橙心优选”;
7月,美团成立社区团购事业部“美团优选”,在山东启动一路南下进入湖北、广东;
几乎同期,阿里直营批发业务“零售通”联合线下大卖场大润发成立了社区团购项目组,首先在浙江宁波试点;
8月,拼多多开始在江西南昌和湖北武汉试点多多买菜,并迅速在全国铺开;
11月,阿里旗下的线上下超市盒马试运营社区团购;
12月,京东重组电商拼团业务“京喜”进入社区团购;
……
近乎疯狂的“角逐”背后,眼下种种争议也渐渐浮出水面。日前,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对近期热潮迭起的互联网巨头企业的 “社区团购”提出质疑,称巨头不仅要在商业模式上创新,还要承担起科技创新的责任,而这一定程度代表了官方的态度。
可以看到,为了迅速抢占市场,不少巨头纷纷开启了高额补贴来抢占团长和用户,在高额的补贴下,低价的商品屡见不鲜。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严哲瑀认为,社区团购是巨头们争夺的重要流量入口,利用高额补贴、低价商品竞争也是互联网巨头们快速打开市场的重要手段,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只是单纯利用资本的手段,利用低价方式挤压其他市场经营者的生存空间,而不是从流通效率、提升产品质量透明度等方面整个大幅提升农产品销售环节的发展,排除其他市场经营者的竞争,从本质上来说,这不是一个良性的竞争发展模式。
蒙慧欣也表示,当下,社区团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以低价打通市场。平台竞争,百花齐放,有利于行业发展。但无序竞争、低价倾销,不仅对传统产业链造成严重的破坏,引发就业等社会问题,还会触及法律底线,尤其是低价倾销行为,如果在相关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没有正当理由而进行低于成本价销售,则会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是非常不好的现象。
“价格战”非明智之举 供应链 末端配送才是企业发展优势
“社区团购不是巨头们的‘斗兽场’,尽管获客、引流对企业在新领域中能否发展起来很重要,但“价格战”并非一个明智的选择,让消费者对平台使用产生依赖、好感度往往是平台服务品质、商品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综合能力的考量。”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表示。
据网经社“电诉宝”(315.100EC.CN)消费投诉数据显示,2020年至今,兴盛优选、橙心优选、十荟团、美团优选、每日一淘等接到用户投诉,其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退货退款问题、商品质量、订单问题、虚假促销、售后服务差、网络欺诈等。此前,你我您、松鼠拼拼、钱大妈等社区团购平台也涉及不少投诉。
蒙慧欣进一步提到,目前来看,大多社区团购企业抢占市场的同时往往忽略供应链的问题,这也是社区团购中尤为重要的一环,如果想靠性价比以及服务优势突围,还得靠强大的供应链、完善的售后体系以及末端配送优势,因此,只有全方位地服务消费者,把好品质关,才能获得长久发展。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零售部主任、高级分析师莫岱青表示,表示,社区团购是一种分享经济,这种模式在提供售前、售后服务之外,也解决了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具有广阔发展空间。巨头们的入局把社区团购的竞争拉到了新的战略高度,并且在还没有出现一家独大的局面下,各家都有竞争机会。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12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商务部组织召开规范社区团购秩序行政指导
会。会议肯定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严肃指出社区团购存在的低价倾销、
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强调互联网平台企业要严格规范社区团购经营行为,严格遵守不得低价倾销、价格欺诈;不得实施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
争行为;不得利用数据优势“杀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技术手段损害竞争秩序,妨碍其他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等“九个不得”。
2020年12月中下旬,市场监管总局直接对5家社区团购企业立案调查。2021年3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公开对上述社区团购企业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顶格罚款,对违法企业形成有力震慑,有效促进企业整改。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调查研究,研判掌握社区团购市场动态,针对低价倾销、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规范社区团购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其他经营者正当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