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并要求托管服务中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通知》要求,地方教育部门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同时,积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提供学生暑期托管服务。
在引导教师参与方面,《通知》要求,不得强制教师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并提到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通知》同时提到,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与此同时,《通知》提到,坚持学生自愿参加。其中提到,暑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并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
在服务内容方面,《通知》表示,托管服务应以看护为主。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
值得注意,《通知》中提到,在服务中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在收费方面,《通知》要求,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地方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暑期托管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可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通知》同时提到,实行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收费标准由地方教育部门商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示、做好宣传工作,学校不得违规收费。
除此之外,《通知》还提到,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在托管服务中,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并表示要积极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