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9月28日,供应商向证监会申请苏宁易购强制退市,并明确要求江苏证监局回避,引发热议。同日,苏宁易购破产审查案也取得新进展。供应商代理律师接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电话,确认第五批供应商申请苏宁易购破产清算文件已收到,正在审查。法院再次表达前次法庭谈话的解释,同时供应商律师再次指出法院程序违法,直言请参照上海法院做法,在审限内作出裁定。
8月23日,受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派,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和承办法官,约苏宁易购供应商代理律师法庭谈话,对苏宁易购破产案件的审查工作作了解释,供应商律师坚持法院应站在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和救助弱者的角度,依法办案。
9月7日和9月25日,第四批和第五批供应商向南京中院提交苏宁易购破产清算申请。
期间,9月8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上海供应商在本地提起的苏宁易购破产清算程序,出具生成破字号的诉讼文书,要求苏宁易购限期提交证据并法庭谈话,结果苏宁易购火速全额还款后,法院于9月15日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此次南京中院承办法院电话中再次解释理由和背景,承办律师直言请参照上海法院作法,哪怕直接裁定不予受理也可以。否则,只能启动督查投诉程序。
9月23日,中城院要案中心已公布四位应为苏宁易购破产案件超期审查负责的法官名单,这四位法官均已被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举报中心进行举报,纸质材料也已递送督查局。
中心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十一、十二条的规定是刚性条款,容不得半点亵渎,违法者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