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数字经济的发展规模和水平是国内外广泛关注的话题。2020年8月,美国经济分析局(BEA)发布了《最新数字经济核算报告》,指出2018年美国数字经济增加值为18493亿美元,占GDP比重为9.0%;2021年4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了《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指出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8.6%。由于这些数据是基于不同标准和口径测算的,给国际比较分析增加了难度,也给国内外社会公众了解各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带来了困扰。国家统计局《数字经济分类》的出台为我国数字经济核算提供了统一可比的统计标准、口径和范围。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基于该标准,开展了上市公司数字经济中观层面的统计分析工作,为上市公司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目标提供数据支撑。
上市公司数字经济行业分类指标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确定了数字经济的基本范围,将其分为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大类。
前4大类为数字产业化部分,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
数字产品制造业,包括6个中类:计算机制造、通讯及雷达设备制造、数字媒体设备制造、智能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其他数字产品制造业。
数字产品服务业,包括5个中类:数字产品批发、数字产品零售、数字产品租赁、数字产品维修、其他数字产品服务业。
数字技术应用业,包括5个中类:软件开发、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相关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数字技术应用业。
数字要素驱动业,包括7个中类:互联网平台、互联网批发零售、互联网金融、数字内容与媒体、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与产权交易、其他数字要素驱动业。
数字产业化领域的上市公司有1058家,主要分布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20个领域
第5大类产业数字化部分,是指应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为传统产业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是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共有3626家上市公司,“智能制造”领域上市公司分布最多,包括9个中类: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数字金融、数字商贸、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其他数字化效率提升业。体现了数字技术已经并将进一步与国民经济各行业产生深度渗透和广泛融合。
数字产业化领域上市公司的控股情况跟产业数字化领域上市公司控股情况类似,其中自然人控股占比最高,为70%,地方国有控股为第二占比10%,中央国有控股为第三占比为10%,“其他”为第四,占比为9%。
根据最新的年报数据,产业数字化领域上市公司自然人控股占比最高,为60%,地方国有控股为第二占比21%,中央国有控股为第三占比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