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动动手指,佣金到账;动动手指,落入法网。在琢磨虚假刷单项目时,我心里也犯过嘀咕,但终究没能抵御住金钱的诱惑,越做越贪婪,最终自己都不敢相信滚出这么大一个雪球……”落网后,一起涉案金额约40亿元的虚假刷单案犯罪嫌疑人如此供述。该案涉及江苏、重庆、福建等多个省市,虚假刷单总佣金超过3亿元、平台获利超过1.2亿元。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赵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赵某是个思维活跃、敢闯敢干的人,在朋友圈中颇有“带头大哥”的风范。赵某的朋友叶某计算机天赋高、肯钻研,专业发展小有成就。本有着良好竞争力的两名年轻人,因接触了“网络刷单”,觉得有利可图,一拍即合踏上了利用电商平台虚假刷单的“致富之旅”。
2019年7月至2021年4月,赵某邀约郝某(另案处理)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未取得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由叶某搭建网络刷单平台并提供技术支持,组成了刷单团队。刷单平台设定由电商平台的商家发布刷单任务,再由刷手在平台承接刷单任务。刷手完成刷单任务后,平台向刷手返还本金并支付一定的佣金,然后商家或平台通过虚假发货的形式完成整个刷单活动,从而为商家提升商品销量、好评度。
因为电商平台会对同一IP的频繁操作进行监控,赵某等人意识到可能会被风控监测到。同时他们发现,很多同行也有同样的困扰。赵某遂与叶某商量,尝试“转型升级”,不断开发新的刷单平台,并利用在刷单群中积累的人脉,与来自全国各地的刷单同行合作,形成了遍布多个省市的特大刷单组织。经查,该组织分布在浙江、福建、广东、湖南、上海、湖北等多个省市,核心工作人员10余人,下线刷手逾万人。截至案发,赵某策划指挥搭建了19个刷单平台,有效刷单近3300万单,涉案总金额近40亿元,总佣金超过3亿元,刷单平台获利约1.23亿元。
“我这是正常经营行为”“我有退款给他们”……面对讯问,赵某、叶某到案后这样辩解。案件如何定性?如何在数千万笔交易中认定犯罪数额?案件被移送润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全面梳理在案证据,仔细审查团队成员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刷单平台的研发和使用情况等,以自行补充侦查与引导侦查相结合,收集固定证人证言、补强相关交易记录等证据,精准指控犯罪。最终,该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赵某等人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