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1月8日,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人丽妆”)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仁”)自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减持丽人丽妆不超过397.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此外,持有丽人丽妆1.29%股份的扬州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秀”),是丽仁的一致行动人,不参与此次减持计划。
据网经社数字零售台(DR.100EC.CN)获悉,丽仁在公告中披露,此次拟减持原因是自身资金需求。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美妆电商代运营龙头企业,丽人丽妆自2020年9月上市之初迎来一段时间的资本“高光”后,近年来随着业绩表现不佳,股价整体呈下行走势。2022年,丽人丽妆净利润首次出现亏损,亏损额为1.39亿元。2023年前三季度,丽人丽妆净亏损5193万元,同比减少34.22%。上市以来,丽人丽妆股价最高上涨至55.28元/股,截至发稿,丽人丽妆股价盘中报9.58元/股。
2023年12月初,为实现阿里网络突出主业、非主业业务独立发展,阿里网络决定实施存续分立,将其持有的丽人丽妆全部股份按11.26元/股的价格,合计7.92亿元转让给了其新设里的公司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阿里网络与杭州灏月属于一致行动人,后者承继前者所持有的丽人丽妆股份后,不涉及向二级市场减持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