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通过直播生产过程来销售食品,其目的是为了展示食品的安全性和主要特性,不失为一种值得鼓励的营销方式,但是如果弄虚作假,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情况下直播带货食品,会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严厉处罚。食品安全无小事,直播带货食品一定不能违法违规。
2022年,金华搬*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情况下,在其经营场所内将购进的进口火腿整腿分割、切片、包装后打上包含他人食品生产许可信息的标签进行销售。同时,当事人通过某平台账号:“搬*人(厂长来了)”,将自己包装成“厂长”,以“工厂价”“直播福利”为噱头,通过其平台账号以直播、视频推荐等形式销售其切片火腿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2022年6月,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产品,处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合计人民币569300元。
嵊州越鲜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传统食品生产企业,近年来该公司通过抖音销售现制冰鲜小笼包。在“御小笼”直播间,一边是车间里面工人们手艺娴熟地制作着小笼包、红糖卷、南瓜馒头等嵊州特色小吃,一边是主播吆喝着“上链接”“发红包”。“御小笼”的热闹场景。近年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建设计划,要求按照食品安全监管从田头(车间)到餐桌(消费)一件事改革要求,加快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建设,实现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全程智慧化管控。“御小笼”通过直播间既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手艺,又增强了社会对食品安全的信任感,让消费者看的明白,吃的放心。目前“御小笼”已经位列抖音平台上相关品类的销量榜首,不久前又作为典型示范被纳入省级“绿色直播间”培育库。
这两则案例告诉直播营销的经营者、主播,一定要注意:通过直播营销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必须要注意是否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其中申请行政许可既要符合基本的要求,也要符合针对直播营销的特殊要求。例如,无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从事食品生产销售,都要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而通过直播销售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还要取得其他行政许可,如作为平台应当取得如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出版物网络交易服务经营备案、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等,作为入驻平台的经营者则需要向平台提交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商品注册/备案凭证及生产许可证、数码产品的3C认证等。此外,如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烟草专卖品等商品不得通过直播线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