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10月16日消息,在今天商务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针对记者提出新浪分众合并案流产的相关问题时表示,双方的申报材料未达到要求。
姚坚表示,这两家企业都是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相关申请曾经提交到商务部,但是商务部没有受理;商务部的反垄断局立案是有严格规定的,包括程序性的规定、资料的详实程度等,要达到相应的要求,才能进行受理和立案。
这意味着,新浪分众合并案上报的相关资料,并未符合商务部要求。
在此之前,业界曾有消息称,商务部未受理新浪分众合并案的反垄断审查申请是因其申报材料尚未满足《反垄断法》第23条规定的条件,该规定要求,经营者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应当提交申报书;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集中协议;财务会计报告;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等一系列材料。
2008年年12月底新浪分众合并案递交申请,随后虽有媒体关注但一直没有下文,今年6月,新浪CEO曹国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透露,新浪向商务部提交反垄断调查申请以来,尚未收到商务部的正式回复,随后新浪与分众方面的回就则称商务部仍未立案。今年9月28日下午16时,新浪与分众传媒同时宣布,双方交易终止。(来源 比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