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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浦公司被爆损害消费者权益 推卸自身责任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7日 20:08:30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7月27日消息,由网经社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b2b.toocle.com/zt/315/)接到杨先生对飞利浦公司的投诉。

  以下为杨先生的投诉内容:

  真实姓名:XXX

  联系电话:XXX

  电子邮件:XXX

  投诉领域:其它

  被投诉企业名称:飞利浦

  被投诉企业网址:www.philips.com.cn/

  投诉标题:飞利浦公司大企业欺骗消费者

  投诉内容:利浦厂家售后人员上门安装全新液晶电视(46PFL5605/93),由飞利浦工作人员打开包裹(外包装没有破损,但外包装盒子有一点点凹进去,但不明显,飞利浦本地售后人员非说严重凹进去,根本就是推卸责任),工作人员自行认为破损屏幕为快递损坏(电视外包装未破损),而与厂家无关(注意:外包装完好无损,没有人开过包装,有2种可能性;一个是出厂就是损坏屏,一个就是快递造成的;2种可能性都有,厂家不能推卸责任,根据照片显示,凹进去那一部分屏幕并没有破碎,说快递造成有点牵强。而出现这种情况,售后又拒绝出鉴定报告,根本就是损害消费者权益,推卸自身责任。

  还有最重要的3点,我希望飞利浦公司作为大企业说话要负责任!

  第一:我没有拒绝飞利浦售后人员上门拍照,怎么说客户拒绝,作为大企业怎么可以欺骗客服。第二:客户从没有表示不需要换屏幕,更没有说过找个地方回购产品,一个消费者怎么找地方回购,客户又不是经销商。第三:产品包装是有一点凹进去,包装没有破损(承认有凹陷),这是事实,我只希望飞利浦不要欺骗消费者,不要推卸责任,我只想飞利浦公司能协商处理这个事情,我只想以优惠点的价钱购买损坏的飞利浦液晶屏幕,为什么飞利浦公司不断的推卸责任,只有1个客服联系过我一次,就再也没有下文,除了推卸责任还是推卸责任!(文/网络贸易部 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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