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9月4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 接到方先生对中关村在线酷逗国际网店的投诉称:卖家不履行换货,退货义务。
以下为方先生的投诉内容:
买方在酷逗国际购买n97mini手机之后使用几天发现手机出现问题,和卖家协商后说可以给换,等返回手机后发现根本没换,直接快递回来的。卖方说手机有磨损,要加300元才给换。
买方认为,首先,卖方在最初承诺换货时候什么都没说,没有提起换货要求,只是催促买方尽快把手机快递过去。
其次,买方使用手机3、4天后发现手机出现问题,买方承认给手机包了全膜,但不承认手机有无法换货的磨损,试想,正常使用手机都不可能做到使用后保持全新,而且手机也没有明显划痕,为什么不能换货。
再次,卖方要求快递回去,在收到货后并没有说有磨损有问题之类,2天后又给买方将货发还,直到买方收到货后发现没有更换才说有磨损要加价换货之类的解释,这期间手机如果有卖方所谓的“磨损”也有可能出现在卖方手中。
最后,卖方说要换手机需要再加300元换壳钱,买方对此种要求无法接受,这是很明显的加价销售行为,买方对此十分气愤。综上,买方对卖方已经无法信任,怀疑卖方有欺诈行为,要求卖方退货。
(注:网经社配图)
对此,网经社网购与维权专家王周平认为,履行协议是卖家应该要遵循的。同时买卖双方应该彼此建立信任,相互商量直至有一个满意的结果为止。(文/网络零售部 远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