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8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王先生对拉手网的投诉。
以下为王先生的投诉内容:
我今年七月二十三日购买了拉手网的金山城市沙滩套票两张,每张二十元,原价是75元一张,此产品拉手网上说明是不退票和不包换的。我在今年8月初我们一家三口到了景点门口没有联系到商场的兑换门票的窗口,与拉手网上发给我们的商家联系电话也联系不上,我们在现场打电话给了拉手网客服,一直等了近二个小时,没有得到回复。我们只能通过正常的票价进去游玩。
事后,我们多次与拉手网的客服联系过后,给予最终的答复是补偿我们原价和团购价的差价全部是110元,因为此产品是不能退的,有效期是今年的九月十五日。也就是说我的拉手套票还也可以游玩一次,于是我们一家三口又在今年的九月四日再次来游玩,来到景区的兑换门票地点,里面的工作人员告知我短信上面的密码被使用过了,我没有办法马上又和拉手网客服工号3300接待的我,沟通了近一个小时,也没有解决问题。
今天拉手给我的答复就是拉手帐号密码发到我客户手上的是在今年8月份被使用了的,使用了肯定是我本人用的,那我想说下,第一拉手密码被使用了手机上面为什么没有使用通知,帐号里面的状态为什么是未使用状态,如果使用过了,第一次拉手会赔偿损失给我吗?更加可恶是工号8642告诉我说,你到了现场验证不通过,可以不要进去啊,没有人叫你们进去的。那我想问下,一家三口开车从市区一个多小时带着小孩,到了门口来游玩的,不让孩子进去了。这种欺骗的事情也只有拉手网能做的出!
对此,网经社网购与维权专家姚建芳表示,拉手网这次团购产品可能存在选择商家上不够慎重,或者系统存在漏洞等问题,导致消费者未能顺利消费。事后,客服态度不够专业,不仅没能解决消费者的实际问题,还推卸责任,使得消费者更加不满。
网经社网购与维权专家姚建芳认为,客服对其业务的熟悉是基本要求,姚建芳在此事件中对用户造成的损失是由于客服不能及时处理问题造成,理应给用户一定的补偿。(文/网络团购与网络经济部 漠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