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9月27日,由网经社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李女士对淘宝网的投诉,称淘宝网交易系统存在漏洞导致买家损。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李女士的投诉内容:
我是淘宝网买家,淘宝网账号:l**jjj。
2011年5月24日中午,我在淘宝网店铺“颠沛的孤独”以95元购买100元手机话费充值,在卖家提供了充值成功的截图后,通过支付宝确认了支付。下午在手机没有收到话费的情况下,向淘宝网进行了维权,淘宝网冻结了卖家的账户,但钱已被卖家转走,无法追回。在此过程中,淘宝网、支付宝交易系统存在以下漏洞:
无法确认虚拟物品交易是否成功。卖家提供了充值成功的截图,实际却是虚假的,而订单系统也显示卖家已付货,误导了买家,淘宝网未在任何地方进行明示,而是事后再向买家解释。
二、无法维护买家交易安全。在淘宝网冻结了卖家的账户后,几小时后又莫名其妙地解冻,导致钱被卖家转走。
三、卖家保证金系统不完善。事发后,淘宝网承认仅对部分卖家收取了保证金,而对以前开通商铺的老用户,却没未采取任何措施。而且,卖家保证金未在显眼的地方进行明示,而仅是把鼠标移到卖家店铺名字上,才有一行小字显示此卖家有无保证金,导致买家无法清晰地进行判断。
四、卖家实名认证系统存缺陷。在再三要求下,淘宝网提供了卖家的信息:卖家ID:颠沛的孤独、真实姓名:陈*。经核实,1、淘宝提供的该卖家的电话是空号;2、我在网上查了淘宝提供的该卖家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是湖北,而QQ显IP显示其在辽宁铁岭,说明他极有可能用了陈*过期的身份证,这说明淘宝网在实名身份认证方面存在缺陷。
对于以上问题,淘宝网只是要求我去公安机关报案,在我再三要求淘宝网对买家进行赔偿的情况下,开始是再三推萎,最后干脆不理不回复,不提供任何赔偿,给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特要求:一、为其漏洞而造成消费者损失,需双倍赔偿190元损失;二、赔偿精神损失费100元。
据网经社调查显示,用户口碑和点评往往决定了其他用户的购买,因此,电商企业应当重视用户购物体验,坚持诚信经营。10月20日,由网经社、中国服装网共同主办的“2011中国服装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峰会暨中国服装产业电商采购会”将于宁波举行。届时还将发布《2011诚信服装电商企业宁波宣言》(详见会议官方网站:http://www.100ec.cn/zt/fuzhuang/)
对此,网经社网购与维权专家王周平提醒,消费者在网店购买商品时,尽量事先结合身边的朋友的购买经历及网络网民的消费体验,以及网店在资质方面的认证等方面对其做一定程度的了解,再决定是否购买,避免掉入钓鱼网站的陷阱。(文/网络团购与网络经济部 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