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10月20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周先生对百付宝的投诉。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周先生的投诉内容:
2009年12月14日,我在网上广发银行将订货转入我的百付宝账户,然后在百度有啊订购一台7199元笔记本电脑,订单号:200912141818561210。我收到货后发现没有商品没有发票,配件也不齐,觉得产品不正就办理了退货并申请退款。这次交易最终百付宝判断为可以打款给卖家,并回复邮件给我说是,我收到商品且在确认商品无质量问题的情况需要打款给卖家。但百付宝这样的判断是没有根据的,产品允许七天无条件退换货。到今天百付宝还是退还这次订单款给我,而是继续要求我到快递公司签收我之前拒收的电脑,这种行为相当于强逼我购买商品。
据了解,“百付宝”是由百度在2008年9月25日晚8点正式推出的C2C支付平台。百付宝提供网上支付和清算服务,为用户提供了在线充值、交易管理、在线支付、提现、帐户提醒等功能。
对此,网经社网购与维权专家姚建芳认为,退款一直是网友网购投诉的热点,既然卖家承诺七天无条件退换货,买家的要求就在合理范围内。消费者在投诉与维权过程中遭遇的不负责的服务态度,以及他们在维权时付出的心力都影响其对商家的印象。(文/网络团购与网络经济部 禾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