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12月6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朱先生对苏宁易购的投诉。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朱先生的投诉内容:
苏宁易购曾于2011年10月31至11月2日发起“0”元售图书活动。俺作为苏宁会员及小小小股东,鼎力相助参与了一把,总共购买了15本书,订单号分别为16389977、16601218、16682886。苏宁隔三差五给送一本,至今12月5日才送了10本!
据不完全统计,送货送了9次;送货电话打了大约18个;向客服中心主动电话投诉1次;被动接南京客服中心电话7次;被要求电话退订二次;要求苏宁易购明确送齐时间3次;回复到货无期限N次;向网上客服与苏宁易购沟通、要求送货三次;在苏宁李斌微博上留言投诉N次。以上是与苏宁易购沟通的回记记录。
请苏宁易购不要以“供应商备货不足”为由无期限地拖延其应尽的合同履约(送货)义务,更不要以退订为由三番五次地单方面要求消费者变更已约生效的图书网上购买合同。请苏宁易购不要找任何借口,按合同履行送货(履约)义务!还一个网购市场的基本诚信!
网经社网购与维权专家王周平认为,苏宁易购无故取消订单多次遭到消费者的投诉,作为电商企业应该坚持诚信经营,同时消费者在反映问题时遭遇的拖延散漫的服务态度,以及商家在为其解决问题时付出的心力都影响消费者对商家的印象。商家应从根源上提升服务质量,杜绝此类事情的不断发生。(文/网络团购与网络经济部 禾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