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1年12月14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李先生投诉京东商城既不发货也不退货。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是李先生的投诉内容:
本人于2011年11月9日在京东商城上购买了“CROCODILE鳄鱼恤真皮头皮商务休闲绑带秋冬季新款男鞋1317452黑色42”一双,订单号109927869并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付款268元人民币,期间多次通过京东商城网上投诉、电话投诉进行催货,直至12月12日未到货,且京东在未经本人同意情况下自行取消了订单,且货款未返回本人账户,本人与京东商城在其购物网站事实上形成了购物合同,且已支付货款,京东单方违约,根据“消法”第49条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要求其双倍返还货款。 而网友朱先生和何先生遭到了同样的遭遇,朱先生表示,自己在京东商城订购了特价商品发现被京东自行取消,而何先生也表示,自己于12月2日在京东网上买入东西,12月3日还有操作记录,后面就没有操作记录了。
消费者在网购时,常常会因为商品出现色差,尺码不合适、存在质量问题等原因选择退换货,退还如若顺利或许还能减少对电商的埋怨情绪,最担心退换货产生时间、精力以及金钱方面的损失后,仍不能合理地解决苦不堪言。
对此,网经社网购与维权专家王周平认为,京东商城的大跃进扩张是不是该停下来等等服务,只有消费者满意,企业才能持续发展,希望京东能重视消费者体验。(文/网络金融部 古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