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2年2月29日由网经社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 接潘网友对亚马逊中国的投诉。
以下为潘网友的投诉内容:
2月29日,我在亚马逊上看到一款“联想S2智能手机”,当时显示售价:475元。我看到看见这款智能机价格非常心动,就果断的下单,购买了一台,因为不能选择货到付款,所以我随即在线支付了订单。(订单号:C01-1264337-2484802)晚上的时候,我进账户想查询一下订单的配送情况,哪里知道下午提交的订单,竟然奇迹般的“消失”了!连我在线支付的钱现也不知去向。在我的订单里,查询不到任何订单信息。从下单成功到被删除订单,亚马逊没有来过任何解释和声明,这种行为太恶劣了,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简直太不把消费者当回事了!我正常的下单购物,根据消费者的相关款项,已经和亚马逊构成合约,现在亚马逊单方取消订单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要求亚马逊履行网络购物合同,交付所购订单手机,向消费者道歉并给予说法,赔偿相应损失。现在亚马逊已经将手机价格升至1999元,亚马逊的这种行为严重影响到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及网购风气,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我维权,严惩毫无诚信的无良商家!
(注:网经社配图)
对此,于3•15来临之际,网经社特携手全国百家知名电商发起发起《“3•15:我们在行动——中国电商诚信宣言”》,并将通过全国近千家新闻媒体发布《2011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2010bgdz/)。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数据统计,2011年收到用户投诉和反应问题近10万起,一批如麦考林、唯品会、尚品网、耀点100、俏物悄语、玛萨玛索、邦购网、国美库巴网、好乐买、名鞋库、珂兰钻石网、九钻网、钻石小鸟等均在此列。
网经社网购与维权专家王周平认为,作为电商企业履行合同是应尽的义务。如若发生商品缺货等情况应该及时向顾客解释清楚,而不是没有和顾客商量就私自取消订单。因此,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造成对消费者经济损失,理应由商家买单。(文/网络零售部 远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