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2年9月12日,由网经社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对淘宝网的投诉。
(注:网经社配图)
常先生反映称:“8月,我在淘宝拍卖拍一杂物架,订单号为172285435595489,当时交纳了5元拍卖保证金。
竞拍成功后,卖家在无任何解释及没有联系买家的情况下单方面取消交易。旺旺联系后有应答而无解释,截至投诉前卖家店内有货(49件),不存在无货现象。
当时投诉仅仅有一项选择——那就是投诉卖家违背承诺,而违背承诺的处罚仅仅是扣卖家4分。维权后,上传全部聊天内容后,淘宝仅仅给了一个结果,那就是投诉成功,扣卖家4分。请问淘宝此次处理,对于买家来说有何权益?”
对此,网经社网购与维权专家姚建芳认为,作为电商企业履行合同是应尽的义务。如若发生商品缺货等情况应该及时向顾客解释清楚。
据《2012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显示,淘宝网(主要是淘宝卖家)、苏宁易购、当当网、亚马逊中国、俏物悄语、买特网、唯品会、腾讯电商、1号店、国美旗下库巴购物网成为的“2012上半年度十大网络购物热点被投诉企业”。(文/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