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2年9月27日,由网经社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对1号店网上商城的投诉称其不开具发票。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网友的投诉内容:
李先生称在于8月14日、20日以及9月份在1号店用十个账户共采购45台电脑。八月底,我给1号店客服电话询问发票的事情,把订单号及用户名传过去,客服说需要授权书,于是把授权书传过去,又说一个客户只能对应一个公司。事实上我的一个用户名只对应了一家公司,但是一号店的回复是不行。
我问客服所有的公司都可以用不同的用户名采购,1号店为什么不同,1号店不提供电话沟通,只给一个邮箱进行交流。我只好又给客服电话,客服说沟通好了,你只要把委托书和用户名传过去就可以开具了。我传过去了还是不行,于是我就给1号店十家公司的证件让开具发票,他们还不开,说公司的注册地址和发票号码不一致,不能开具。
因此,我有以下疑问:
第一,一个用户名对应一个有资质的公司,我是一个用户名对应一个有资质的公司。
第二,公司的地址和发票的地址不一样,公司的注册地址在上海有几个是一致的,所有的东西都是国家认证过的,难道我的是假?
第三,我认为1号店没有资质调查,我们具有增值税的资质,1号店不能不开具。
第四,我们的增票都开出去,我们的税收由1号店负责。
在接到网友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1号店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没有接到该网站的任何回复。
对此,网经社网购维权专家姚建芳表示,发票是作为消费凭证,是发生购物纠纷时的有效凭证,获取购物发票是消费者的权利,因此电商企业因主动提供。此外,建议广大网购用户在下单前看清购物包括发票抬头等填写规则,如有不明白之处,可提前咨询客服人员,以免带来不必要的购物问题。(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