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2年10月12日,由网经社与比购宝(Boogle.cn)联合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对1号店网上商城的投诉称退货繁琐。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网友的投诉内容:
王小姐称10月9日在1号店直营店购买三星i9300手机一部,价格为3798元。订单号为121009RFL7C3。10月10日配送到货,当即检查手机外包装无损签收,配送人员离开。在打开手机测试手机功能时发现手机照相机功能不能正常使用。
10月11日拿到三星指定授权维修点开具检测报告后联系一号店客服,被要求给检测报告拍照发邮件给他们。但是客服称邮件一直为发送成功,于是通过QQ在线传输照片。本以为到此换货可以顺利进行,又被告知需要我把手中的所有配件(手机开检测报告就被拿走了,只留下后盖和配件)寄到1号店上海相关部门,并让我付运费,还说退货只能每周三办理,并且不能承诺承担东西邮寄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责任,
我对1号店的霸王条款不予认可,买手机出现问题,不是我的问题,1号店有责任负责退换货的一切相关手续和费用。手机三包是针对出售的合格商品,而1号店出售的直接就是不合格产品,应该直接给我办理退换货。即便需要开具检测报告也应有1号店人员负责提取报告样本,并上门取走其他配件,而不是让我来承担这个责任。
徐先生称通过武汉的朋友代购1号店多美滋金盾奶粉,订单号为121006RF89B7。收到的货物有两个生产批次,一桶是2011-05-05,另5桶是2011-12-19,其中2011-05-05的生产日期被撕毁,如不仔细辨认很容易看成2012-05-05。和1号店客服联系退货事宜,1号店仅安排其客户专员联系本人,毫无实质性诚意退货,以不属于此仓库服务区域,拒接承担运费。
在接到网友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1号店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接到该网站的回复如下:
王小姐的投诉:已联系客户,告知运费是需垫付寄回,1号店不签收到付件,在收到商品后运费以返利的形式补偿给顾客。
徐先生的投诉:此投诉早已联系顾客处理,因一罐奶粉有生产日期的被撕毁,顾客要求处理,我处联系产品部门核实,给以退换货处理,顾客不认同,要求补偿运费90元。顾客是江西人,让朋友在武汉代买,后又让朋友快递寄到江西,顾客认为这个费用需1号店承担,告知顾客,考虑顾客体验可以承担50%的运费,顾客不认同,顾客要求全部退货,我司认同,但是顾客后来又不肯退货,目前还未达成一致。
据网站介绍,1号店于2008年7月正式上线,开创了中国电子商务行业“网上超市”的先河。在线销售超过18万种商品,涵盖食品饮料、美容护理、厨卫清洁、母婴玩具、数码电器、家居运动、营养保健、钟表珠宝、服装鞋帽、机票服务、品牌旗舰店等十二大类,还在业内率先拓展了众多虚拟产品服务项目,如手机充值、生活费用付款、火车票查询、机票订购等在线服务。(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