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2年11月9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对携程网的投诉称退票费用网站不予负责。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网友的投诉内容:
赵小姐诶称2012年7月,通过携程电话订购北京-敦煌机票,携程人员推荐了联程机票北京-西安,西安-敦煌的飞机,订单号为585383118。
后因7月21日北京暴雨,前一程飞机无法起飞,遂提前8小时致电携程,西安-敦煌的飞机需要改期。携程在推荐联程机票和改期机票时都未提出有退票费用,但事后又说产生了退票费用200余元,并全部由我来承担。
我不能接受此处理结果,遂客服人员态度强硬,不接受这个办理结果就不能返回其他票款,造成付机票款的信用卡还款逾期,又产生利息和滞纳金200余元。
此事目前仍没有解决,我多次致电携程,希望换一名客服人员沟通解决此事,但这名强硬的客服仍不断电话,要求我接受损失,并说此事携程没有任何责任。
在接到网友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携程网网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接到携程方面的回复称愿意退还用户200余元的退票费。
于是,我们联系赵小姐,她表示携程已经联系她愿意退还退票费用,但目前还没有操作。对于此事件,平台将继续关注。
据该网站介绍称,携程是中国领先的在线旅行服务公司,创立于1999年,向超过五千余万注册会员提供包括酒店预订、机票预订、度假预订、商旅管理、高铁代购以及旅游资讯在内的全方位旅行服务。携程旅行网目前已在北京、广州、深圳、成都、杭州、厦门、青岛、南京、武汉、沈阳、南通、三亚等12个城市设立分公司,员工超过10000人。(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