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3年4月25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对速尔快递的投诉称投诉无门。
以下为该网友的投诉内容:
我(13396573870)4月10日通过速尔快递杭州江干二部的业务员(15167134655)快递一套天文望远镜发给在广州的客户(13632381326),两天后客户收到发现物品损坏,拒收。客户及时联系我后,本人先联系当初收件业务员,业务员让我找公司(057186973151),找公司营业部老板又无答复,直接找华东地区投诉客服(021-60842988-4140),该客服让我找营业部,我又找营业部老板。先后四五个电话回复是包装无损坏无挤压,这属于易碎物品不能赔偿,退回来还要我承担运费。
众所周知,中国快递野蛮,所以我包装此物品时特意用了日本进口特硬的瓦楞纸箱包装,里面又经过层层泡沫塑料包装,,即使摔外表也不会有多少痕迹产生,但是里面的物品就很难说了。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第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注:网经社配图)
对此,网经社网络导购与维权专家姚建芳认为,鉴于目前快递现状,消费者在寄易损物品时要包装好另外最好选择保价。作为快递企业在配送过程中也应对这些物品加强管理,运输能够更加规范。(文/远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