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网经社讯)2013年4月24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网友对淘宝网的投诉。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网友的投诉内容:
钟先生称通过淘宝网网购买一件灯头,订单号为202053015242338。
灯头的实物与网店图片不符,而且质量很差,物品里面已经损坏。
经过沟通,卖家不同意退货,钟先生申请淘宝维权,与淘宝客服沟通不畅,得到答复为:根据维权的内容,淘宝网已通知买家说明交易问题,买家逾期未上传相应的退货单号,维权作结束处理。最终维权失败。
钟先生还投诉,对于这次购物的的真实评价,淘宝平台没有在网店及时显示,无法对以后的买家做出客观的参考,这是网站评价制度的不完善。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认为,网络购物过程中当遇到商品质量出现问题时,消费者可先咨询客服一般的处理流程,通过正规的流程进行维权,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电商企业要积极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建议,尽快帮消费者解决问题,这也是对品牌形象的一种维护。
据《2012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监测统计,退款问题、节能补贴、账户被盗、虚假促销、货到迟缓、网络诈骗、退换货难、物流快递、网络售假、支付问题,成为网络购物的诟病,是网友投诉最多的十大问题结症。(文/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