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研究提出了商务欺诈的概念,是指在商务活动中,真实或非真实的参与者在商务链某个或某些环节通过故意虚构、隐瞒事实来误导或欺骗其他参与者,意图牟取不当获利的行为。该定义以行为而非结果衡量欺诈,从外延上将欺诈测度范围从交易点扩大至商务链。该定义覆盖交易双方,不仅包括卖家欺诈,而且包括买家欺诈。
其次,扩展和完善了商务链的理论模型(见下图),在原有的交易链节点基础上扩展了身份确认、交易确认、商务评价及纠纷处理等节点,形成一个网上网下交易过程的普适性的分析框架,以利于比较研究。
最后,通过专家访谈、文献分析、演绎推理,定性分析了网上网下商务欺诈的原因,给出了发展变化的可能趋势(见下表),为研究提供理论参考。
(二)实证研究
本项目主要采用案例分析、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欺诈进行测度和比较。
首先,依照商务链对欺诈进行归纳总结,形成网上网下统一的欺诈分类:身份欺诈、商品欺诈、协议欺诈、支付欺诈、服务与评价欺诈。通过对典型案例分析总结,对网上网下典型欺诈的类型进行描述与比较,发现:由于网络交易规则特殊性,有些欺诈多发生在网上,如买家恶意评价(也包括在评测范围内);有些欺诈方式是由网下逐渐迁移到网上,如预收款不发货或不服务等。通过对典型案例分析总结,结合商务欺诈与商务链的理论,构造出针对课题目标的商务欺诈的测度工具,使得其既能够测量欺诈总体水平,也能够反映欺诈行为在商务链中的分布特征。
其次,根据设计的测量工具,针对不同地区居民的网上网下购物经历设计了问卷,并经过在西安的预调研检验和完善了问卷。然后我们以街头拦访的形式做了实地调查。项目共发放问卷5000份,实际回收有效问卷4891份。由于项目在问卷发放前,把全国城市分为三类型,选择三类城市代表性城市作为调查对象。项目调查选择以属性为直辖市为I类地区(北京、上海、重庆),以省会城市为属性的II类地区(太原、郑州、武汉、西安、成都),以区域性主要城市为属性的III类地区(厦门、大连)。考虑到回收样本的代表性,调查样本在区域、调查对象的性别分布、年龄构成上符合实际的人口分布特征。(来源:阿里研究中心 编选:网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