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3年8月4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顺丰的投诉称自己被骗而顺丰拒不提供发件人地址。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网友的投诉内容:
网友表示,顺丰公司存在以下2点重大疑点隐患和错误。1.针对寄件方也就是贵公司的月结客户卡号为7551895549的所有收件人,后续还有很多相似的收件方都存在没有写明寄件公司和地址寄件人使用虚假姓名联系电话打不通等情况。
第二:明明此卡号为7551895549的寄件方是您的月结客户,也只有月结客户才享有代收货款这样的增殖服务,您却百般推脱,说什么联系不到寄件人没有寄件方地址等,此举不仅不利于事情的顺利解决,也让所有受骗的收件人认为贵公司有没有和寄件方有非法的交易在里面。答应提供寄件方地址后却一直没音讯了。顺丰公司说寄件方地址可写可不写,那么好,这是代收货款的快递,如果当时我拒签,请问顺丰是如何将手机再还给“骗子”呢?顺丰在骗子不写地址的时候,仍然很自信的揽件,说明顺丰和“骗子”是有合作的,而且是大客户,知道“骗子”的地址也不肯透露,导致维权无果,“骗子”正是抓住了漏洞,警方的漏洞,才得以诈骗成功。
警方已明确表示1000元是无法立案的,这种问题是需要快递公司赔偿客户的,因为顺丰揽件时没有提醒寄方写地址和其他信息,如果我拒签,又有个问题,顺丰如何再把地址栏为空白的快递再送回“骗子”手里?值得怀疑!警方也明确表示,没有隐私可言,是顺丰公司给“骗子”提供了诈骗的平台,就应该顺丰提供“骗子”地址给消费者维权!
顺丰无诚意解决问题,一直站在“骗子”的角度解决问题,不利于事情的解决!警方也表示,此事必须顺丰负责,诈骗金额小,警方无法介入处理,那我钱就打水漂了吗?
据《2012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监测统计,退款问题、节能补贴、账户被盗、虚假促销、货到迟缓、网络诈骗、退换货难、物流快递、网络售假、支付问题,成为网络购物的诟病,是网友投诉最多的十大问题结症。(文/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