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3年8月发布的《2013(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显示,售后服务、退款问题、虚假促销、网络诈骗等问题成为今年上半年网友投诉最多的问题。该报告揭示了网络交易中存在的问题,并直接推动了全国人大《消法》草案一审针对电商行业的相关规定,如出现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与展销会、租赁柜台适用相同的条件,向消费者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等。
10月2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案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下称“三审稿”),对电商交易作出明确规定,规定无理由退回网购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但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卖家”真实信息的,“买家”可向网络交易平台要求赔偿。
三审稿有望最终确定并成为电商行业的经营准则,直接关系天猫、京东、苏宁、亚马逊、当当、1号店、国美在线、凡客诚品、易迅网、拍拍网、QQ网购、趣天麦网、银泰网、唯品会、聚尚网、尚品网、好乐买、乐蜂网、聚美优品、拍鞋网、拉手网、美团网、糯米网、窝窝团、大众点评网等购物网站的经营,同时也是数千万卖家关注的焦点。
此外,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作为《网络商品及服务交易监督管理条例》的立法副组长单位,直接参与该条例立法全程。该立法明确列入2012年度国务院“二类立法”计划,系我国目前针对电子商务交易监管层面的首次立法。
》》》相关链接
我国首部电子商务监管立法:《网络商品及服务交易监督管理条例》:www.100ec.cn/zt/wllf/
网店征税传闻来袭淘宝或成征税重点区:www.100ec.cn/zt/anl_zhsh/
《2011-2012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www.100ec.cn/zt/2012law/
中国电子商务报告库:www.100ec.cn/zt/b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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