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网经社讯)2013年11月4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 接到用户对1号店的投诉称购物卡未消费不给退款。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的投诉内容:
吴女士称通过1号店购买商品,订单号:130704WVL1PN、130704WVL1PN。
为了购买一套油烟机我于7月4日在1号店充值了2张200元的购物卡。但在购买时才发现1号店里的1号商城不能使用。想用来购买其它东西又发现,基本上1号店里根本没几样可以使用他家的购物卡。1号店里的1号商城、1号团……都属于不能使用购物卡的范围,实在不知道能买什么。
所以10月初电话联系了1号店客服说明想退款,1号店的客服经沟通后同意退款,期间也多次联系1号店确认退款的事情和退款的时间,其客服只是说需要时间办理。
昨天再次联系其客服后今天竟然回复说不可以退款!1号店的“充值后未使用不可以退款”属于霸王条款,强制合同!而且原本同意退款后又反悔说不可以退款属于欺骗顾客,不诚信的行为!我不愿意在这样的网店再进行消费,要求退款!
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把问题反馈给1号店方面,截止发稿时间,1号店方面没有任何回应。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认为,消费者在投诉与维权过程中遭遇的拖延散漫的服务态度,以及他们在维权时付出的心力都影响其对商家的印象。商家不能仅仅满足于解决消费者的投诉,更该从根源上提升服务质量,杜绝此类投诉的发生。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1号店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网经社制作专题《频频信息泄露霸王条款1号店遭遇诚信大拷》(详见:www.100ec.cn/zt/yhd/ )
为了方便用户及时反馈电子商务交易中出现的问题,网经社开通新浪微博投诉通道,欢迎@电商维权顾问。(文/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