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3年11月26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淘宝网的投诉称其店大欺客。
以下为该用户的投诉内容:
11月13日在淘宝网订购商品料理机一台,付款后成交,17日网上显示卖家发货(附件1),11月22日联系物流查不到订单,联系发货人,发现发货信息虚假,并且无法卖家联系。投诉卖家被拒绝,淘宝客服电话不通,网上投诉无门(交易期间不能投诉但交易期限被改为40多天——指22日网页显示)网上客服只能提建议并且无回应。投诉理由:卖家明显存在欺诈,交易平台淘宝网不能保护消费者利益,网络客服存在明显对消费者不公的规则。并且淘宝网无偿占用消费者资金。要求1、淘宝网应该修改客服规则,使电子商务健康发展;2、此案例要求淘宝介入处理,赔偿消费者时间、精力损失,惩罚性退款(至少加倍)。
(注:网经社配图)
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认为,电商要不断提高售后服务,这样才能更好地提高用户体验。
为更好地监测电商企业用户体验案例,也给用户网购参考,凸显电商诚信,投诉平台特开设“电商315曝光台”(www.100ec.cn/zt/315_qy/),对包括淘宝网、天猫商城、拍拍网、当当网、凡客诚品、1号店、国美在线、中国新蛋网、易迅网、库巴网、走秀网、唯品会等网购网站进行用户体验监测。(文/远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