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2月17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顺丰快递的投诉称快递损坏不赔偿。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内容:
2014年2月7号通过顺丰快递从上海邮寄手机至深圳(订单号: 904067772796),邮寄前手机是用差不多十几张报纸反复包裹并用胶带封好连同快递单一起交与业务员并吩咐业务员代为装箱包装邮寄,物件到深圳签收方反映手机屏幕已经损坏拒签,经由顺丰公司拍照取证说只能按相关法规给予不超过150元的赔偿;
有两个重点:1、手机是完整交由顺丰业务员让其代为进行装箱邮寄的。2、快递单上有声明物件价值的。过后,顺丰业务员有过2次接触:1、业务员上门主动进行理赔但因现金不够告知第二天解决。2、业务员告知先修手机,钱他后面补过来。
据《2013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监测统计,售后服务、退款问题、虚假促销、退换货物、网络诈骗、发货迟缓、质量问题、网络售假、订单取消、节能补贴,成为网络购物的诟病,是2013年上半年网友投诉最多的十大问题结症。
鉴于近来微信、移动购物的普及,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向广大网购用户征集涉及手机和pad移动互联网端,微信(扫二维码、公众账号等)、微博、智能电视(电视购物以及智能互联网电视购物)的投诉案例,如果您在以上购物中遇到任何不愉快购物经历均可发送至tousu@netsun.com。(文/云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