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100EC>>【法律案例】网购后找不到卖家 消费者诉网站被驳
【法律案例】网购后找不到卖家 消费者诉网站被驳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9日 08:58:40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田某通过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网站选购了一款摩托车,并按规定先支付了运费,之后却杳无音讯。由于无法找到实际卖家,田某遂以不能提供经营者姓名致其无法维权为由,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00元。

  2013年8月,田某在名为“马可波罗网”的网站上看到了一条文字广告—“全新原装摩托车只卖千元”。他点击这个文字广告后,进入了一个销售摩托车的网站,并选中了一款本田摩托车。其与该网站的营业部联系后预付了300元的运费,到货后再支付余款,但田某称并未收到摩托车。

  据了解,北京搜斗士公司旗下的马可波罗网是一个采购的搜索引擎。一些销售产品的公司可通过马可波罗网发布产品信息,并通过该网寻找产品和供应商。该公司认为,其网站对所有访问和使用该网站的用户尽到了警示、告知等义务,并对免责事由进行了提醒。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田某的诉讼请求。田某不服,向市一中院上诉。北京一中院审理后认为,田某提交的证据无法证实该购买合同的最终履行结果,而搜斗士公司已在网站中尽到了警示、告知的义务,且其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具备对网络上大量的信息进行筛选和审查的能力,本身不存在过错。因此判决驳回了田某的上诉,维持原判。(来源:《北京青年报》 文/孔德婧)

浙江网经社信息科技公司拥有17年历史,作为中国领先的数字经济新媒体、服务商,提供“媒体+智库”、“会员+孵化”服务;(1)面向电商平台、头部服务商等PR条线提供媒体传播服务;(2)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培训机构、电商平台等提供智库服务;(3)面向各类电商渠道方、品牌方、商家、供应链公司等提供“千电万商”生态圈服务;(4)面向各类初创公司提供创业孵化器服务。

网经社“电数宝”电商大数据库(DATA.100EC.CN,免费注册体验全库)基于电商行业17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数据,150+独角兽、200+千里马公司数据,4000+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互联网APP数据,全面覆盖“头部+腰部+长尾”电商,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挖掘行业市场潜力,助力企业决策,做电商人研究、决策的“好参谋”。

【投诉曝光】 更多>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网经社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网经社;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NEWS@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平台名称
        平台回复率
        回复时效性
        用户满意度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维码 打开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