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导读]长春有位男子因吸毒走上了贩毒路,他将购买的毒品藏匿在服装包裹内,通过快运公司运到长春,男子最终因贩卖冰毒4305.35克被法院判处死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吉和网6月24日报道长春有位男子因吸毒走上了贩毒路,他将购买的毒品藏匿在服装包裹内,通过快运公司运到长春,男子最终因贩卖冰毒4305.35克被法院判处死刑。
长春市民王某是一位服装批发商人,从2006年开始,他开始吸毒。2012年,他在广东省认识了一位叫“阿成”的毒贩。“阿成”同意以每克250至300元价格为王某提供冰毒。
双方约定将毒品藏匿在服装包裹中,以发送物流的形式将毒品运往长春市某快运物流公司。自2012年6月至2013年4月间,王某先后5次从“阿成”处买进冰毒约400克。在长春市内,他将毒品拆包,分别卖给了邬某和冯某等人。
2013年5月,邬某提出与王某合作。王某从深圳与“阿成”商定以每克170元的价格购买毒品,由“阿成”将冰毒分成100克或200克的小袋包装,裹上保鲜膜,再放进衣服的口袋。阿成将衣服捆成多个大型包裹,但当中只有一包藏有毒品。
夹带毒品的包裹送到长春后,王某令司机接回到仓库,由邬某取到毒品,以250元至400元价格向多人出售。
同年5月末,一位帮助王某和邬某销售毒品的男子包某在柳影路派出所附近贩毒时被警方当场抓获。随后,警方一举抓获王某、邬某等人。王某被抓获后,警方押解着王某从长春某快递公司内查获“阿成”再次发来的11包冰毒,重2185.35克。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共贩卖冰毒4305.35克,其中2185.35克被搜缴。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贩卖为目的购入大宗冰毒后在长春市贩卖,贩卖数量大,次数多,又是长春地区毒品源头,依法应予严惩。
最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包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邬某因牵涉其他案件,被另案处理。(来源:吉和网 文/焦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