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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冒充淘宝客服人员落法网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2日 09:20:25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他们冒充淘宝客服工作人员的身份获取买家信息,然后盗取买家银行卡内的现金,结果被捉。经新罗区检察院起诉,近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谢某敏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40000元,判处林某功有期徒刑三年,罚金35000元。

  2013年9月,谢某敏、林某功先后在新罗区适中镇某旅社、新罗区莲东小区某套房里,利用互联网冒充“淘宝网”淘宝客服工作人员的身份,获取被害人的银行卡卡号以及验证码等信息后,侵入被害人银行卡,盗取被害人银行卡内的现金,至2013年11月,两人先后盗取高某、赵某等十七人卡内的现金12万多元。(来源:闽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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