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10月16日,用户郝先生向“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发来求助,称阿里巴巴采购批发网商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郝先生投诉事实:
订单号:801432377219676
本人于2014年9月23日在阿里巴巴采购批发网买了三件女士外套。由于我是做零售生意的,只看到图片与其商家标明的产品质量不错,在没有与卖家沟通的前提下,就拍到了货品。
9月28日,我收到了商家寄来的三件外套,质量与我想像中严重不符,于是我要求退货。在与商家沟通的过程中,商家说,他们只支持15天换货,不能退。在双方商量无果的情况下,我申请了阿里巴巴客服介入。
10月15日晚,阿里巴巴客服给我发了一条短信,意思就是让我提供买货以前,卖家同意退货的证明,否则不予退货。我认为,根据新消法规定,网购商品在7天内是可以无理由退货的。阿里巴巴采购批发网侵害了我的权益。
据《2014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 www.100ec.cn/zt/2014bndbg/ )监测统计,退款问题、网络售假、虚假促销、网络诈骗、质量问题、退换货物、订单取消、发货迟缓、账户被盗、售后服务成为网购诟病,是2014年上半年用户投诉最多的十大问题结症。(文/圈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