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1月9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淘宝网投诉,称淘宝网虚假维权。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事实:
本人于2014年12月17日在淘宝3980元订购一台商家承诺7天无理由退款退货的包邮商品(三星note4手机),订单号:892649043497030。
后经网友据行情估计绝对不是正品三星note4,于是当日(17号)联系卖家,卖家二话不说就叫我申请退货退款并打电话撤回快件。等我点击退款后卖家要求我承担来回邮费36元,当时快件还在卖家所在城市,根据淘宝网7天无理由退货包邮商品运费相关规定,我拒绝卖家的要求,并于当日(17号)申请淘宝介入。
第二天淘宝就介入显示处理状态,可如今卖家收到撤回的快件且淘宝介入已超过半个多月,还是没有处理结果,订单一直显示淘宝处理中,期间多次电话和云客服交流,总是敷衍会尽快处理并代为催促处理,可事情还是毫无进展,资金一直脱离本人监管,也找不到进一步与淘宝方交涉的途径。对于消费者的投诉,淘宝网要求卖家必须在48小时内响应,逾期不响应的,淘宝消费维权人员将在48小时内介入处理,淘宝网承诺,所有交易纠纷淘宝将会在7天内作出处理结果。淘宝和卖家已明显违背了淘宝3.15维权平台自家出台的规则条款。
据《2014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2014bndbg/)监测统计,淘宝/天猫、易迅网、当当网、1号店、国美在线、唯品会、银泰网、凡客诚品(包括凡客自营电商部分以及V+商城)、尚品100、小米商城为“2014年(上)中国网络购物十大被投诉网站”。(文/尘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