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4月25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宅女淘宝屋”淘宝网店的投诉,称购买手机15天内出问题,无法退款。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信息:
用户表示,自己3月份到“宅女淘宝屋”淘宝网店购买一台韩版三星手机,订单号: 991105604317028,使用14天后手机出现问题,卖家不负责。申请淘宝介入,后来换货处理,但换回来了一台同样有问题的手机,想退款。客服却说我不符合退款标准,说卖家只愿意退1500块,原价可是1850块啊!明明15天维权期内出现了质量问题,而且寄手机回去卖家检查,不是我人为损坏为什么不能退呢?
卖家之前在淘宝介入留言也说过不是人为损坏就全额退款,现在到好,变成退少350块。我觉得不合理,为什么卖家手机的质量问题,让我这个无辜的消费者承担?
据《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upload_data/bgk/20150313.pdf)监测统计,退换货物、退款问题、网络售假、质量问题、虚假促销、发货迟缓、信息泄露、网络诈骗、售后服务、订单取消,成为网络购物的诟病,是2014年网购用户投诉最多的十大问题结症。(文/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