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8月20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百度糯米的投诉。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事实:
我于2015年7月21日和25日在百度糯米网上分别购买了原价值42元的“DQ冰淇淋标准杯2杯(限时抢购14.9)“,到期日为2015年8月30日,订单号:090603105391、941666420010。
8月5日,这两张券突然没了,被退款,再一查看,其到期日也被改为8月3日。当时拨打电话客服,一直处于电脑无限自动语音循环中,后8月18日终于找到通道打到了人工。人工客服回复说百度糯米与商家终止合作,他们的解决方案就是给10元抵用券。
此事件中要投诉的事件有:
1、我完成购买后,双方也是形成了合同,百度糯米网不应随意单方终止。
2、其更为恶劣的行径是不仅未经沟通擅自取消团购,而且还篡改了日期。
3.致电客服时,客服虽然没有粗鲁无礼,但是他的意思即解决方案就这样了,要么你就接受这10元,这就是解决了的态度比粗鲁无礼更可恶,让人感觉店大欺客、持强凌弱。
一件小事如此,可见如果万一有大的欺诈行为和不公正行为,消费者也是无法得到权益的伸张,而且到客服电话那就所有通路都被堵了。相比券的失效,恶意篡改日期和客服的软嚣张是更加恶劣的。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百度糯米网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没有接到该网站任何反馈,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据《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upload_data/bgk/20150313.pdf)监测统计,退款问题、团购欺诈、霸王条款、信息泄露、发货迟缓、售后服务、发票问题、团购售假、退改签难、质量问题,是“2014年度生活服务电商十大热点投诉问题”。(文/尘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