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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文:P2P网贷平台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8日 20:25:12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导读:今,P2P网贷平台在我国遍地开花,气势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但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其背后的风险隐患愈加突出。现就由律先生对P2P网贷平台进行全面剖析。

  摘要现如今P2P网贷平台在我国呈遍地开花之势,因其投资回报高、融资成本低而受到公众的广泛欢迎,但随着规模的不断扩大,其背后的风险隐患愈加呈现出来,P2P平台的进一步发展也受其限制。对P2P网贷平台的风险进行全面了解并加以防范,是投融资人以及网贷平台无法避免必须面对的问题。

  关键词P2P网贷平台;风险;防范

  一、P2P网贷的现状

    P2P(Peer to Peer)本为一种计算机用语,原指计算机之间以对等的方式形成的网络连接,而在网贷领域,即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借款人和接待人的直接对接形成的借贷关系,是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新生事物。通常情况下,P2P网贷有这样的流程,拟借款人通过特定的互联网借贷平台向不特定的拟贷款人发出借款需求的要约,拟贷款人通过这个特定的平台查看拟借款人的要约,对特定的拟借款人作出投标(即承诺),然后通过平台将资金从拟贷款人提供给拟借款人,从而建立起借贷关系。

  从本质上来说,P2P网贷仍为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只不过是借助了互联网这个更大的平台。P2P平台能够打破地域等方面的限制,使借贷双方能够形成信息间的有效沟通,快速的进行信息匹配,使交易更加便捷。因此,自2005年英国第一家P2P网贷平台Zopa出现以来在全世界呈迅猛之势。我国的第一家P2P网贷平台“拍拍贷”上线以来,P2P网贷市场在我国亦是飞速发展,近两年更是遍地开花,现如今比较活跃的P2P网贷平台有350家,截止2015年6月底,中国P2P网贷正常运营平台数量有2028家,交易规模也是一路疯长。据网贷之家7月份公布的《2015年上半年P2P网贷行业运营简报》显示,2015年上半年网贷行业中国P2P网贷行业成交量以月均10.08%的速度增加,上半年累计成交量达到了3006.19亿元。据网贷之家研究人员估测,预计2015年下半年P2P网贷行业成交量将突破5000亿元,全年成交量将突破8000亿元。

  二、P2P网贷平台的运营模式

    随着实践的发展,P2P网贷平台繁衍出了不同的发展模式,现今网贷市场主要有以下几种运营模式:

  (一)纯粹中介平台模式

  这种平台模式单纯的从事中介服务,致力形成借款人和出借人信息配对,促成借贷形成。在交易过程中,平台仅收取服务费用,故此它对借贷双方尤其是借款人的控制比较少,如若借款人逾期不能归还借款,出借人的利益很难得到有效保障。

  (二)有担保模式

  这种模式是在单纯中介的基础上,加之以担保,这些担保既可以是网贷平台自身,也可以来自与平台合作的小额信贷公司、其他担保机构,当借款人逾期不能归还借款时,由担保者进行偿付,加强了对出借人权益的保护。

  (三)债权转让模式

  这种模式下借贷双方并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是由与平台紧密关联的第三方个人先行放贷,再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虽然仍将这一模式归为P2P平台中,但这一模式已经超出纯中介范围,性质发生变化,它并不直接由出借人按借款人所发布的信息购买,而是由第三方放贷后再转让债权。故此,有些学者说它是网络借贷在中国的异化。

  (四)公益性平台模式

  公益性平台并非指完全公益,它也需要收取一定费用来维持自身运营,只是与其他模式相比,更突出公益性质。它主要面向低收入群体,通过低息贷款,帮助他们改善生活,其范围一般限于集体贷款、住房贷款和农业贷款。我国类似的平台有宜农贷,主要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贷款,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

  三、P2P存在的法律风险

    P2P网贷有借款人、贷款人、借贷平台三方面的参与者,因而从风险主体出发对这三方面的风险进行分析。

  (一)借款人风险

  这主要指出借人的还款风险。为了规避这种风险,在P2P借贷中,一般平台需要对借款主体进行审核,达到借款资质方能借款。然而我国现今信用体制并不完善,平台间又缺乏信息沟通和共享,使得对借款主体的信用评价并不能达到客观准确。况且现今伪造信息的成本低廉,对于那些仅涉及线上业务的P2P平台,借款人上传的身份信息、抵押情况等更容易出现虚假情况。为了弥补这一缺陷,有些平台采用“线上+线下”的模式,派专人到现场进行考察,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然而这种模式费用较为高昂,大大增加了平台的交易成本,限制了中小平台的发展。

  (二)出借人风险

  P2P借贷平台往往把审核的重心放在借款方而忽视对出借方的审核,为了鼓励出借人投资,有些平台甚至并不要求出借人进行实名认证,不对款项的来源进行审查,这就给一些出借人利用平台进行洗钱等违法行为以可乘之机。平台对出借人及其款项都疏于审查,给出借人利用平台将违法款项出借极大的便利,而且,由于平台有众多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放置在平台的中间账户中,根本无法查明借款人所借的款项来源于哪个出借人,这也为监管带来了诸多挑战,这都加剧了出借人利用平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

  (三)平台风险

  在整个借贷形成的过程中,借款方和贷款方都要经过P2P平台,这样,平台无论是对借贷资金还是借贷双方的信息都有完全的掌控,如果不能有效保护,交易双方的资金和信息都有被侵害的风险。

  1.资金安全风险

  在P2P借贷中,资金款项并不直接由出借方打到借款方账户中,而是经过平台开立的中间账户,这就出现了安全隐患。借款人进行款项提现时,由平台通知第三方托管机构将资金转入借款方账户,然而第三方托管机构并不审查借贷关系的真实性,平台完全可以虚拟借贷关系转移账户资金,这就导致借贷资金有被转移和挪用的风险。优易贷、淘金贷事件足以说明这个问题。不仅如此,大量资金在平台账户中沉淀,这些资金的利息归属也是个问题。

  2.信息安全风险

  一般的网贷都需要实名认证,尤其对借款方,平台对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情况,财产信息,银行账户等等信息详情都予以掌握,而这些信息涉及到个人隐私甚至企业的商业秘密,一旦这些信息被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将会导致他们受到严重影响,不仅经济利益受损,生产生活都会受到极大的干扰。

  四、P2P网贷的风险控制

    风险意味着不利后果,是出借人和借款人最关心的事项,如果不对这些风险加以有效控制,不仅P2P平台不能生存和发展,整个行业甚至整个信贷市场都将产生不可挽回的损失。如何规避风险,P2P平台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风险控制。

  (一)加强信息披露进行风险控制

  出借人作为借贷关系中最具决定性的一方,其借出款项的安全性和回报率是其决定是否借款的最重要根据,尽管现今投资市场上不少投资者还以回报率为基本出发点,但其投资理念从只关注回报率到回报率和安全性综合平衡的理性回归是必然趋势,出借人对P2P平台安全性定会更加看重。因此平台自身的安全性及如何获取出借人的信赖便成为其长期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而平台增加自身安全性和获取投资人信赖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对投资人进行信息的披露。

  首先是平台自身信息的披露。P2P平台作为借贷双方的中间桥梁,其安全性和信誉程度是出借人判断是否选择该平台的重要依据,平台如果能够很好的让投资人了解其运营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被投资人选择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因此,平台不仅要将自身的基本信息进行披露,还要将营运的数据信息进行披露,平台自身的信息包括平台的运营模式、公司的运营执照、网站的信息安全认证证书,甚至公司组织结构、团队信息、办公环境、人员背景都是需要披露的内容;而平台运营的数据信息则包括平台的成交量、收益率、还款率、逾期率、坏账率等等信息,同时还要将借助平台进行投资的各种费用进行详细说明。

  其次是借款人信息的披露。借款人是借贷款项的最终去处,借款人的信用等各种信息也是出借人选择投资和保障借款人按时还款的重要因素。因此,平台在不给借款人带来困扰的情况下应尽量全面的向出借人披露借款人的信息,这些信息可以包括借款人的资产情况,收入来源,负债信息,个人信誉,借贷记录等等,从而降低了还款的风险,也使出借人相信自己款项可以得到很好的保障,增加对平台的信赖程度。

  最后是担保机构信息的披露。一些平台为了吸引投资人,采取让担保机构进行担保的方式,而由于对担保机构信息并未能很好的披露,存在一些没有担保能力的担保机构进行担保的情形。因此,P2P平台要加强对担保结构信息的披露,包括担保机构的基本信息,担保能力的说明等等。

  (二)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风险控制

  P2P平台作为盈利性经营公司,其自身的监管并不能起到很好的说服力,引用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出具专业性的评估报告就显得很有必要。P2P网贷主要涉及的是资金的风险,那么对平台最主要的专业性评估就包括对其财务及责任能力的评估,这就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

  一是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应当包括P2P公司的实际资本、财务运转情况、公司的总借款额、总出借额、还款率、坏账率等等有关财务的信息情况,甚至公司负责人的个人财务信息也要进行披露。

  二是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公司的信用情况、有无违法处罚记录、债务纠纷情况、借款违约率等等,不仅如此,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个人信用情况也应包括在内。

  这些评估报告可以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定期可以采取六个月或一年为期,不定期方式主要在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需要时进行,如平台进行了新一轮融资,主要负责人发生重大变动等情况。

  互联网金融是时代的热词,但P2P平台遍地开花的形势并不会长久保持下去,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网贷领域必会经历重新洗牌,一些不能符合发展要求的平台会惨遭淘汰,而一些小型平台也很有可能会异军突起。近期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最高院出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对网贷都会有不同程度地影响,未来的P2P网贷必会更加规范。(来源:律先生 编选:网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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