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10月16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一号店的投诉称买到假冒伪劣手机。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内容:
2015年8月28号本人由于生活所需在纽海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经营的1号店朗格手机旗舰店的店铺中购买了金来青柠檬移动4G手机2台,订单号:5432651048401单价:739.00元总计:1478.00元。收到货使用到现在发现该机是假冒伪劣产品,依据是粘贴在机身的进网许可证号为02-A132-151011不属于本机,是假冒伪劣产品。
有权威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鉴定报告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站出具,确定此机与备案不符,是不能在国内销售的违法产品。现要求该司召回已经销售出去的违法产品并对本人3倍赔偿并退货。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已第一时间将信息交与该网站的相关负责人员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收到该网站的处理结果,称:已联系消费者致歉,告知此单已移送商家工商审查,以工商判定结果为准,建议耐心等待,消费者认可。对于此事,我们还将继续关注。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1号店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网经社制作专题《频频信息泄露霸王条款1号店遭遇诚信大拷》(详见:www.100ec.cn/zt/yhd/)(文/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