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10月19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乐视商城的投诉称9.19欺诈消费者。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该用户投诉内容:
赵小姐称9月19日,乐视以“乐迷节”名义大搞促销活动,我抢购到乐视X50张艺谋归来艺术版电视机1台,订单号为3994616393770。
乐视先是来电称库存不足延迟发货,后有工作人员外呼协商将电视型号改为“新版超3X50”,本人未同意。
后多次接到物流电话称将为我配送超3电视,本人订单在未定授权情况下被乐视员工擅自更改。我致电乐视客服表明态度,要求按照原订单商品尽快发货,客服让我先签收超3电视,在进行后续处理,本人再次否决。
后乐视客服回电告知:“若不同意签收超3,商品一经拒签,乐视将为我操作退款处理,视同为客户本人不接受订单。”我认为在这次事件中,乐视对消费者有欺诈行为。
据《2015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2015ndyhty/监测统计,网络售假、信息泄露、发货迟缓、网络诈骗、退换货难、退款难、订单取消、货不对板、价格欺诈、服态度,成为网络购物的诟病,是2015年上半年“中国网络零售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