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近日,东方法院民一庭庭长张运平利用周末时间,往返琼浙两地,成功调解一起因使用网购产品致人死亡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消费者家属成功维权获赔30万元。
2015年9月,东方市民卞某通过某网络销售平台购买一大功率的高压清洗机、水枪等物品,共计消费2183元。卞某收货后,在调试安装过程中不幸触电身亡。事故发生后,卞某的家属先后向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投诉无果,且涉嫌生产不合格涉案产品的生产商苏州某清洗机械公司已被注销。
今年1月,卞某的亲属向东方法院提起诉讼,将某网络销售平台、涉案产品的实际销售商胡某及某贸易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连带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损失735701.5元。张运平作为该案的承办人,多次到受害人卞某的家中了解案件情况,并依法查封了涉案产品。
为能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在外省的三被告联系,协商调解事宜。近日,张运平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带领书记员到被告的住所地浙江省,组织各方当事人当面协商调解事宜,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卞某的家属成功获赔30万元。(来源:《海南日报》 文/金昌波 李婕 程亚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