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7年7月15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同程旅游”的投诉,称“同程旅游”酒店未入住,平台不退款。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案例一:用户预订酒店未入住 “同程旅游”拒退订金
姚先生于7月14日使用同程旅游app预订烟台酒店,订单号为1494450625。
我在线付款支付预付房费1536元后,发现该酒店距离我的目的地烟台约125公里远,因此立即就申请退订。但同程旅游网以已注明不可退订为理由,拒绝退款,最后经过多次协商,只同意退20%。
案例二:“同程旅游”霸王条款 未消费拒退款
徐先生在同程网预定了7月18日入住快捷酒店,订单号为1496063346。
我在线支付了房费,因事需要修改入住时间,改成7月17日入住。我求助同程网客服,却被告知无法更改日期或者退订,住或者不住都要扣除房费,不能退回房费,完全由消费者自己承担损失,存在霸王条款。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据《2016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http://www.100ec.cn/zt/16tsjcbg2/)统计,百度糯米、去哪儿、美团、饿了么、飞猪、携程、同程网、大众点评、艺龙、易到用车为“2016年度全国十大热点被投诉生活服务电商”。(文/向日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