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仅仅一年不到,“五新”这个词已不再新鲜。
一年来,作为最热热点的“五新”,包括新零售、新金融、新制造、新技术、新能源。
但是,更多的人还是说不清楚到底是什么?!
“五新”的表现、形式、特点以及未来发展和如何颠覆等,形成多种观点和争议。
“五新”到底是什么?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高级专家、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孙云沁认为:“五新”的本质是“普惠电子商务”,而不是“后电子商务”时代!
换句话说,从广义电子商务讲,“五新”的本质是“普惠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而非简单的“后电子商务”时代!或者说
“普惠电子商务"是“大普惠”与“大电子商务”的深度融合;
当然,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这里提到的“大普惠”和“大电子商务”。
1、关于“大普惠”的提法;
“普惠”二字,其表意是惠及普通人之意。
换句话说,就是让更广泛的社会群体享受到更为实惠的普及。
我不知道有没有“大普惠”的说法,不过,我个人认为按照互联网思维的方式,我们可以提出以多元化互动性普惠为差异区别的“大普惠”概念。这个是我个人的一种认识而已。
既然是普惠,就会有不同层面的认识。但是对于之前老百姓知道的“普惠金融”等而言,我们传统说的普惠似乎只是单方面的。
比如:普惠金融,似乎是通过上层建筑,或者金融管理层,刻意地有组织地实施一些给予老百姓的政策和实惠。这个似乎是带有政策强制性的惠民成分更多一些。
而我们在这里说的“大普惠”,就与传统说的“普惠”有点不完全一样。
首先,“大普惠”是双向通道的、甚至多元化的多通道的。也就是说不仅仅是从上到下的普及,更是互动性质的生态形态。
然后,“大普惠”不仅仅是普及惠民普通的消费者,同时还可以让消费者反向通过电子商务的渠道销售出去,成为电子商务的提供者;
再者,“大普惠”还可以惠及影响到产品提供商、贸易提供商、以及整个产业链条所有的联结者;当然还包括整个“大普惠”的重点主体,也就是整个产业链条上的基础平台提供者,以及发起主导者。
这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的“大普惠”生态。
2、关于“大电子商务”的提法;
在概念上讲,电子商务分为狭义具体的电子商务和广义的电子商务2个层面。
我们平常所说的“电子商务”,一般情况下会根据所讲的背景和具体情况分别属于广义和狭义的层面。
如果单一具体到某一种商品交易本身,一般是狭义和具体的电子商务的概念。
马云先生说的纯“电子商务”也是指具体的电子商务概念。
无论是纯线上的电子商务还是不纯的电子商务,都与大电子商务不发生冲突。
电子商务本是基于现代互联网信息技术,延展和结合相关的技术手段等延展出来的商务业态和商务模式。
电子商务在不断地应用增强和不断地发展的过程中,通过与工业、农业、金融、服务业等融合,催生出大量的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
那么,也就是说,催生出“大电子商务”的范畴。
“大电子商务”,换句话说就是“互联网+”的所有商务和生产、贸易、服务。
电子商务不仅仅是指贸易和交易这个环节,它通过产业的延展直接触动到生产和服务环节。
比如:当一个客户通过网站和第三方平台,订制自己的箱包或者服装的时候,可以通过电子商务网站直接参与到自己需要的产品的原料、设计样式和颜色等方面,甚至更为具体细节的产品参数,还可以直接通过客户进行发票开具、退换货等方面的对接,这样的商务一定是将上下游产业链条整合到一个大的电子商务中来了。
对商务的概念,在互联网+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发生概念的颠覆认知。
“大电子商务”并不大,只是对于电子商务的认知需要消费者和企业认知从更高的角度,和更广泛的视野来看待,这样才有助于企业和消费者在未来的发展和消费过程中真正地受益。
3、“普惠电子商务”就是“大普惠大电子商务”,就是电子商务的进一步产业化融合。
一切以人为本,是互联网精神的基本目标。
普惠电子商务不应该仅仅惠及消费者,那是传统单元的,而真正的融合一定是全产业的,全方面的。
在第一波以单一消费购买为主体的电子商务过程中,主要受益的是工业品和农业品的去中间化的销售,消费者主要受益的是便捷和支付简单方面、以及在价格和货比三家方面;贸易者主要受益的是第一批通过互联网直接产生销售的群体,不一定是生产和直接实体店人群;平台的主要受益是在数据和资金池方面;
那么,在电子商务的发展质量、受益主体、以及收益方式上,还有更多更广泛的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上,还有非常巨大的空间和维度,无论是高度、深度、还是广泛程度,都留下了具大的可拓展空间。
也就是说,一切才刚刚开始。
所有的新,都是相对旧和传统而言的。
五新,就是与之前没有电子商务融合来比较的。
经过第一波的风潮,电子商务的真正普惠和扩张,正在通过其本质化的发展,为国民经济和实体发展做出贡献。(文/孙云沁 微信syq713 作者系网经社特约研究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高级专家,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研究咨询中心发起专家,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产业链委员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