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专利之争让已经平静许久的共享充电宝行业再度掀起波澜。5月25日,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宣判判决被告街电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来电科技经济损失共计200万元。目前,两个案件均为一审阶段,并非终审。街电方面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街电已经当庭上诉。
根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针对吸纳式充电装置,街电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来电科技经济损失85万元和来电科技合理支出15万元。同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街电停止使用和制造涉案Anker设计12口产品。针对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结果与吸纳式充电装置判决结果相同,街电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来电科技经济损失85万元和来电科技合理支出15万元。两案判决结果显示,街电赔偿来电科技经济损失共计200万元。
2017年5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受理了原告来电科技诉被告湖南海翼、被告“街电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两案。2018年4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来电科技诉被告湖南海翼、街电侵害使用新型专利权纠纷。开庭审理的两个案件分别涉及来电科技拥有的两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1520847953.1,名称为“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1520103318.2,名称为“吸纳式充电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目前上述两专利均处于有效法律状态。(来源:北京商报;文/王晓然 赵述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