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近日,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www.315.100ec.cn)接到用户对“货捕头”的投诉,称申请售后退换货,商家不予退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冯先生于2019年4月8日在“货铺头”下单,订单号为2019040723363392。
两件女装价值208.50 元。收到两件商品不合适退货一件。换货一件换货的一件处理 ,但是另外一件退货退款的这个平台一直不给处理退款,已联系商家发件快递网点核实,商家发货是快递单号是百世71609704791479两件衣服首重0.84 。买家退货和换货两件一起寄回,申通快递3704615813519 发件公司回复首重也是0.84 ,但是由于物流公司客服权限原因所以无法截图物流首重作为凭证,只能人手机电话联系发件公司核实。我打电话回复首重均是0.84。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据《2018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http://www.100ec.cn/zt/2018yhts/)监测统计,全国网络消费前20大热点投诉问题依次为:退款问题、商品质量、发货问题、网络欺诈、霸王条款、虚假促销、售后服务、网络售假、退换货难、订单问题、退店保证金不退还、物流问题、货不对板、客服问题、冻结商家资金、恶意罚款、发票问题、信息泄露、高额退票费、出票不及时、其他。(文/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