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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雷军:四份提议涉卫星互联网等 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1日 10:38:56

(网经社讯)5月21日消息,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即将开幕。全国人大代表、小米集团董事长兼CEO雷军向大会提交了四份建议,分别是《关于推动卫星互联网行业发展的建议》、《加快运用智能手机、电视等智能终端建设我国灾害预警等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关于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建议》和《关于加大力度引进国际高层次人才的建议》。

据网经社(100EC.CN)获悉,雷军建议,加强运用金融科技和数据能力,降低服务成本。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力度,与监管部门协作,共同加快搭建并完善涵盖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社保、海关、司法,及市场活动行为的信用大数据服务平台和金融科技服务平台,对企业精准画像,通过自动化流程,降低小微企业小额贷款的服务成本。

雷军建议将卫星互联网作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纳入我国“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卫星互联网相关商业航天企业是国家航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商业航天企业参与航天智能制造产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扶持力度。

《关于推动卫星互联网行业发展的建议》

“十三五”期间,我国出台了多项支持和鼓励商业航天发展的政策条例,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商业航天产业的发展。作为战略新兴产业,商业航天具有显著的技术牵引和产业带动作用,将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抓手。随着卫星互联网被列为新基建重要发展范畴,为商业航天领域带来广阔发展机遇。

卫星互联网的产业链条中,卫星制造、卫星发射、地面设备制造、卫星运营及服务等产业链环节,均属于高投入、长周期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前行业涌现的大多数企业处于从起步到跃升的发展阶段,体量较小,侧重研发投入。卫星互联网领域需要国家层面加强顶层的规划和牵引,多维度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推动整个商业航天产业链的发展。

因此,我建议:

一、将卫星互联网作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纳入我国“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卫星互联网相关商业航天企业是国家航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商业航天企业参与航天智能制造产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扶持力度。

二、进一步改革国内卫星频率申请协调机制,优化和简化我国卫星网络资料申报管理流程,采取国际上普遍做法,即降低向国际电联申报频率轨道资源的门槛,将监管重点后移至国内频率落地及运营许可上,提高国际频率轨道资源争夺的主动性,并在申请小型卫星、试验卫星频率轨道资源方面提供快速通道,减少审批流程等。

三、进一步放开对民营企业应用商业卫星开展商业服务的行业准入限制。例如,支持民营企业有序开展卫星通信基础电信业务,充分调动和发挥民营企业的力量与优势,进一步增强我国空间信息应用产业的全球竞争力。

四、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设立大规模的重点扶持民营商业航天的国家发展基金,并鼓励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撬动社会资本联合成立商业航天产业基金,支持和鼓励民营商业航天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推动民营商业航天产业链的完善和产业生态的构建。

《加快运用智能手机、电视等智能终端建设我国灾害预警等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新冠肺炎疫情提醒我们,一个繁荣和谐的社会不仅要有不断发展和进步的动力,也要有化解重大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关键就在于提前识别、控制和预警风险。

以地震预警为例,当前我国已能通过“手机+物联网”平台对破坏性地震进行预警。它依托一张覆盖220万平方公里的全球最大规模地震监测传感器网络,能够自动识别地震,研判分析其数据,以最快速度向受影响区域的手机、电视等智能终端发出预警信息;接收到信息的手机、电视等物联网智能终端则采用最高级推送策略,并根据用户所在位置,第一时间精准告知用户地震波在多少秒后到达、破坏程度多大,同时提示避险场所、紧急联系人和机主医疗信息卡,帮助患者第一时间接受救助。

依托即将到来的5G时代,智能手机、电视等终端以及其背后的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建设一套可靠的全国性灾害预警体系,具有极其丰富的应用前景。这需要汇聚全社会的力量来扫除障碍、彼此配合、共同推进。

因此,我建议:

一、应当鼓励科研机构、科技企业为代表的科技力量、社会力量,成为我国灾害预警体系的建设和服务主体灾害预警既是科学工程、社会工程,也是政府的责任工程,社会力量不仅能够成为灾害预警信息的传递渠道,也能成为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设主体。

建议尽快完善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减少行政干预,明确政府统一协调、整体监督、主动服务的职能;同时,积极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的要求,参考国家邮政局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快递服务、交通部支持网约车的做法,出台相应政策,明确鼓励、引导、支持科研单位、企业等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积极开展灾害预警领域的相关研发和应用,政府则着力加大新基建建设的力度,整合资源、提升效率。

在灾害监测预警领域的技术研发方面,建议扶持重点科研项目;在产品应用方面,建议从产业链出发,制定完善一套完整的全灾害监测预警产业目录,并扩大政府采购范围,鼓励更多企业加入招投标;鼓励科研院所加大成果转化力度、加快成果转化进程,优化投融资模式,提高基础科研工作者收益比例;对成绩显著的带头企业进行成果奖励等。

二、破除行政障碍和体制机制藩篱,出台综合性灾害预警管理办法,推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尽快授权开通全国电视、手机地震预警服务

我国当前的网络普及率、智能终端持有率已达世界先进水平,保障灾害预警的硬件条件相对完善,但“软环境”仍需改善。

以地震预警为例,有效的地震预警需保证秒级响应、广泛分发,以确保受影响区域的民众能够第一时间、以最高优先级获取警报。但目前,部分省份的地方性法规和国家法律、现行实践存在不兼容的地方,影响了科技导向的地震预警平台难以在全国范围内落地。

建议调整不适当的立法,敦促出台符合《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综合性灾害预警管理办法,根据各灾种的类型、影响范围、受灾人群的分布及特点,制定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范,确保基层有足够的预警行动权限。同时,也建议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尽快授权开通全国智能手机、电视等智能终端地震预警服务(无需政府、民众投入资金),在进一步打通地震预警“最后一公里”的同时,为其他灾害预警领域积累应用经验和民众认知度。

三、加强全社会灾害避险科普教育,推动灾害预警服务在我国高灾害风险区、人员密集区率先实现全覆盖

建议在我国高灾害风险区、人员密集区“先行先试”,优先将较为成熟的灾害预警技术,应用到灾害风险区的中小学、幼儿园、危化企业、能源设施等重点区域。既更好保护社会中受灾风险最高、抗灾能力最低的脆弱个体和组织,也为新兴的灾害预警技术孵化、推广提供应用场景。

未来可以进一步将灾害预警服务纳入社会保障服务标准体系,例如对流行病易感人群、年老多病或缺乏子女扶养的独居者等优先开通灾害预警服务,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学校等加强全社会的灾害避险科普教育,使公众进一步了解灾害预警相关各类常识以及关键设备的操作方法,解决“收到预警怎么办”的问题。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向社会和用户提供能够保障人身安全的功能是当代中国企业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呼吁中国手机和物联网平台、技术和设备生产厂商能够积极响应,在预警等领域接入成熟技术,尽快将已验证的科研成果转化为一线产品,积极探索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的社会公共应用,在相关信息的可达性、服务丰富度、产品体验上多下工夫,让我们着力搭建的“安全网”惠及千家万户。

《关于完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建议》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下,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准确把握小微企业发展客观规律,坚持商业可持续的市场化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出台精准政策措施,发挥差别化监管和财税优惠合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相关数据显示,2018年末全国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8万亿元,同比增长18%。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之下,小微企业首当其冲。据有关银行调研显示,80%小微企业存在资金缺口。为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多部委密集推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支持措施。以此为契机,应进一步探索精准服务小微企业融资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因此,我建议:

一、推进金融机构融资服务坚持风险定价。小微企业总体抗风险能力偏弱,不同行业及企业间差别大,导致服务成本高低不同。建议坚持降成本导向,坚持风险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精准施策。即区分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层级,建立相对称的服务关系和市场价格,提高融资服务匹配度和融资效率。

二、加强运用金融科技和大数据能力,降低服务成本。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力度,与监管部门协作,共同加快搭建并完善涵盖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社保、海关、司法,及市场活动行为的信用大数据服务平台和金融科技服务平台,对企业精准画像,通过自动化流程,降低小微企业小额贷款的服务成本。

三、扶持中小银行专注进行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允许金融机构间借鉴“碳交易”流转融资指标,交易和流转小微融资指标,让资源向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优势机构集中,从而实现金融服务分层,让专注且善于做小微的银行得到更便宜的资金。

四、加大力度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融资、供应链金融等融资方式,形成充足多元的资金供给体系,促进高成长、高风险并存的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发展;同时通过税收调节等手段鼓励以上融资方式更好地投入到小微企业。

《关于加大力度引进国际高层次人才的建议》

“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引进用好国际高层次人才是我国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三五”期间,我国出台了多项支持和鼓励国际人才引进的政策法规,尤其过去一年,国际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取得了亮眼的成绩。

随着全球人才竞争趋势加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国际一流人才的需求快速增加,面临国际人才供给不足的困难。如还未对国际人才的流动配置形成强大吸引力,前沿基础科研人才不足,国际人才发展环境有待提升等问题,仍需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规划和牵引,多角度加大支持力度,高效地集聚一批国际顶尖人才,服务创新强国战略。

因此,我建议:

一、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应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战略指引,对标香港、新加坡、纽约、旧金山、东京等城市,努力提升服务效率和管理规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同时全力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大力打造国际人才宜居宜业社区,实现文化国际化、教育理念国际化和生活方式国际化。

二、重点引进青年科学家来华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结合我国基础科学研究的现状与需求,分领域针对性吸引高潜力青年科学家,加大国际青年人才储备,尤其在新材料、新技术领域,支持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全球招募青年人才,并加大核心示范人才的奖励。

三、完善公共服务,优化国际人才发展环境。子女教育、文化氛围、出入境便利等是国际人才安居乐业的核心关注。应继续推进国际学校建设并与其建立高效渠道,针对有子女入学需求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协助其子女优先快速录取;打造兼容并包、多元多样的文化环境,增强国际人才的文化体验性及互动性,形成良好的归属感;持续提升国际人才及家属的出入境政策便利化程度。

四、国家层面鼓励和支持引才育才单位享有适宜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国际高层次人才纳税人适当降低边际税率或将超过一定税负的个人所得税税款退还,将国际高层次人才购房、购车归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

五、强化国际人才交流与往来,提升国际人才对华认知度。以国际会议、国际会展、国际论坛、国际赛事等平台,广泛推广尊重人才、招徕人才、发展人才的导向信息,提高我国人才观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引导完善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以国际人才中介猎头服务、国际医疗服务、国际教育服务等为核心的第三方国际人才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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